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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1-29 09:21
  • 来源: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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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要论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刻领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战略部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印发了《市卫生健康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在卫生健康系统掀起学习热潮,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在卫生健康系统落地落实。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局务会议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带头研究部署、亲自督办协调,坚持重要法治工作集体决策、集体研究,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以实际行动带头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

  三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发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调研,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机制。明确法治职责,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指导思想、明确总体目标、明确主要任务、明确实施步骤、明确职责分工,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四是认真执行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学习平台,积极引导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涉及卫生健康系统的28项事项重新梳理材料清单、制定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图,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行业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简化办医申请材料,规范审批权限,涉及行政权力事项压减拟重心下移事项共129项。结合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坚持“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卫生健康系统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第三批共7项行政执法职权。

  二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落实“减证便民”行动,稳步推进“八个便利化”“六个通办”“无证明城市”,全力推行卫生健康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时修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告知承诺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含改、扩建-告知承诺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告知承诺制)、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补办)、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变更)等相关事项,落实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群众可凭借电子证照、承诺书等多种方式替代原先需要出具的各种材料,最大程度减少证明材料数量。截至12月31日,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个事项,关联粤省事平台高频事项4项,取消证明154项,直接取消材料1项,当事人告知承诺4项,电子证照核验122项,部门间协查4项,自行调查核实17项,其他方式核验6项。

  三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2年完成267个本部门及40个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其中,本部门任务完成率达96.63%,完结率达100%,查处案件1宗;跨部门完成率、完结率均达100%。抽检计划及抽检结果已通过各级卫生健康门户网站和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四是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机制,统一归集多元化监管信息,完善“广东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系统”各类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不良记分等信息,通过“信用汕尾”公示《医疗机构信用承诺书》和“双公示”信息,强化信用信息公示和失信联合惩戒。开展医疗卫生信用分级评价,选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机构等8个专业领域开展医疗卫生信用分级评价试点工作,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推进“信用+医疗”、“信易+医疗”应用场景落地,积极开展守信激励工作,实行全主体、全行业、全链条严格监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工作,提出立法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积极回应关切,2022年主办市人大议案建议2件,协办建议2件,主办市政协建议提案3件.协办建议6件,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理完成的主办件均获得代表、委员们的满意反馈。

  二是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在制订修改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行业、民众意见,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健全卫生健康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 ,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完善法治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会议讨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是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组织对本部门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卫生健康系统相关政策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开展2022年政策文件措施自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标准情况,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强化卫生健康领域执法

  一是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等防控措施,盯紧医疗机构这一关键环节,抓紧抓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卫生监督,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查处与疫情相关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9192人次,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和重点场所6437家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2700份,责令整改2181家次,责令停业整顿25家,查处172家,立案93宗,结案78宗,罚没196.19万元,下发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情况通报11期。

  二是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制度,分批次组织局法制、执法部门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统一举办的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全面完成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配齐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促进卫生健康系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加强医疗、医药、医保监管联动,联合打击虚假宣传、欺诈骗保、非法行医等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460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场所1852家,责令整改546家,查处案件61宗,罚款14.51万元;联合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767人次,检查医疗美容相关机构及各类可能滋生医疗美容无证行医机构627家,责令整改27家,查处案件1宗,立案1宗,罚款5.2万元。

  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好“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推进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加强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建设,完善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五是规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强化定期信访风险隐患排查机制,紧盯关键事、关键人,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现场接访处置和联动机制,认真抓好初信初访办理,提高及时就地办结率,减少群众越级上访,切实做到风险隐患发现得早、事项交办得准、稳控处置得好。2022年通过各类渠道受理来信来访事项16件,按时办结率100%,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竭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加大法治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建设氛围

  一是科学谋划普法宣传工作。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常态化普法宣传,做好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法律知识普及;加强与宣传部门、汕尾电视台、汕尾日报等单位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拓展普法宣传途径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利用“健康汕尾”微信公众号、“南方+”等网络媒体,以及卫生健康门户网站等平台,积极向群众传递卫生健康法律知识,传播“知法、守法、用法”的理念。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突出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相促进,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月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12日护士节、6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4日世界献血者日、7月11日世界人口日、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等节点,开展各类大型专题宣传活动,不断深化重点时节普法服务,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双向互动、良性循环,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人财物投入还有待加强。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系统集中力量抗击疫情,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投入人力有待加强。二是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不够健全,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流程需要不断优化。三是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广度和深度有待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市卫生健康系统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紧盯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开拓创新、补足短板、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卫生健康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汕尾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健康保障。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后续监管工作,增强放权的协同性和监管的有效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

  (二)以法治规范建设为抓手,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推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开门决策”制度及决策执行跟踪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环节,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强化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能力,充分有效地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三)以执法监督改革为抓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管理机制,将全部执法活动和执法环节纳入中心监督范围,全面提高监督成效。继续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探索强化处罚信息的结果运用,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普法宣传组织网络建设,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四)以执法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继续充实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综合监督应急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针对执法重点难点环节,深入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提升一线卫生监督人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督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加强执法督查与稽查,打造公正廉洁、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执法监督体系。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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