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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1-19 16:33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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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汕尾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排名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个地市中排名第6,较上年度排名提升5位,现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1.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要求。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决策部署,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实践,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在汕尾落地落实。

  2.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上率下,多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和各地各部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先后举办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尊崇法治、学习法律,多次听取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展,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委员会会议进行述法,以“述法”促“履职”,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

  (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营商环境更为优化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行政事项许可清单,实行清单管理,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市县两级及其部门梳理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发布清单,包括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439项,省级设定的行政许可23项。

  2.全面打造“标杆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人员、服务管理,实现“六个率先”、“四个统一”,全年接待群众和企业人数309040人,受理业务230446件,发证58785件;率先在地市级编制公布“镇街三张清单”,厘清镇街的职责边界,科学规范“属地管理”,推动镇街在法定权限内依法履职。

  3.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全市电子证照累计开通490种,签发1602万多张,涵盖居民身份证等个人高频证照以及营业执照等法人高频证照,同时,推动全市各银行、保险机构32个业务事项共直接或替代取消45个申办材料,实现“无证明城市”创建覆盖银行保险领域。

  4.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共对60份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修订调整4份,废止7份,抽查复核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文件56份,督促废止涉嫌排除限制竞争文件1份;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5.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一是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深入学习改革要求,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二是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组织案件筛查核查3次,共计上报案件价值线索25条。三是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总体要求有序推进案例实践,办理了两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案件,实现了实际案件数量“零”的突破。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健全

  1.坚持科学立法、民主依法、依法立法一体化。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优化立法协调方式。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政府规章年度制定计划,高质高效完成立法事项。完成了《汕尾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拟定;完成了《汕尾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市政府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出台了《汕尾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规定》,进一步发挥专家在市政府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是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二是审核(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三是印发公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9个,及时向省政府、市人大备案,同时做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四是清理出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9件。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全年办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40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行政决策、立法、行政复议、重大合同、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政府决策、立法、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意见90份,接受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咨询18次,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协助办理应诉16件,涉及标的额约8754万元。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执法工作更加公正严明

  1.推动执法权限下放。做好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及后续工作,全力推进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先后梳理审核县级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至全市50个镇街实施,其中城区镇街755项,海丰、陆丰、陆河三县(市)各670项,红海湾三个代管街道673项。

  2.强化包容审慎监管。根据汕尾实际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合理细化确定行政处罚的原则标准,并定期进行梳理,及时修改,不断完善裁量标准,使其日渐合理,从源头上防止滥用和乱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事件发生;制定包容审慎监管企业清单并开展实质性运作,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范围扩展至各执法领域。

  3.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督促全市各级执法人员全面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执法办案,加强实操型培训,定期对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全市累计开通“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行政执法单位146个,累计登录量129595次;累计有效案件12308宗;累计办结案件9800宗;累计有效文书29947份。我市人均应用平台办案量较上年度有了较大的提升,在粤东西北各市中排名第一。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市率先全省出台了《汕尾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8个制度文件,有力地提高应急委的权威性和统筹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扩编到50人,应急救援能力实现量和质的提升;制定出台《汕尾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10个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加快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1.抓牢行政复议履职能。坚持“复议为民”的宗旨,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6件,行政应诉案件435件;通过建章立制,优化案件审理流程和审议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实,全市法院开庭审理行政案件212件,出庭应诉率99.53%,“告官见官”渐成常态,“官民矛盾”得到有效缓和。

  2.抓细人民调解筑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发生人民调解案件2184件,成功调解216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26%;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25件,预防纠纷296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有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抓活法律服务促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全省首创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办理公共法律服务,真正实现“只进一道门、办理多件事”;以“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为抓手,着力打造党建引领“法暖万家”品牌,做到司法行政部门面向群众的工作延伸到哪里,“法暖万家”专业服务就覆盖到哪里。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群众咨询3732人次,办理各类公证3112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244件,老百姓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获得感越来越明显。

  4.抓实法律援助惠民生。法律援助深入落实“一法一条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援助保障服务民生理念,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437宗,其中刑事案件2298宗、民事1138宗,接待来电来访群众及化解社会矛盾3743人次。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

  1.推行“两案”办理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力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政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议案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代表对政府工作共提出建议55件;各党派团体和委员提案157件,其中立案办理108件,转送党政有关部门参阅49件,以上建议和提案的办复,代表、委员们均表示满意。

  2.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开展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的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全年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7件,制发检察建议24件,检察建议回复采纳率100%,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共同构筑社会法治、公平正义防线。

  3.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2021年度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获省通报表扬;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汕尾市人民政府公报》按期或按年查询时间追溯至2011年1月;加强政务公开考核,以考促进,增进实效。二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拓展线上线下政务信息查阅渠道,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网络版搜索微信小程序“善美村居”查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务公开与网上办事大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融合对接,累计发布“六稳”“六保”等各类民生政策解读51条;完成办理网民给省长留言信息35条,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市长留言183条、市长信箱46条。

  (八)加大学法普法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组织处级干部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观摩了一场职务犯罪案件,为领导干部上了一堂极其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达到“以案为戒、以案促廉”的教育、警示、震慑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组织全市6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度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达98.22%。优秀率达97.84%,及格率99.99%,通过学法考试,有效提升我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水平。三是采用“专题活动+主题活动”方式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结合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开展宪法相关宣传活动;打造“宪法号”公交专线,将宪法及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张贴宣传标语、车内放置宪法单行本,营造浓厚宪法氛围;开展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高铁站、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进网络等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地标性建筑、传统媒介、新媒体平台等张贴、推送宪法宣传资料,拓宽覆盖面、提高影响力。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不够均衡,不同县(市、区)和街镇、不同部门间依法行政水平不一,部分街镇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力度还不够大,少数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部分单位出庭应诉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部分执法单位在案件事实认定、程序规范、证据意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仍需提升;部分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日常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四是法治宣传效果还不够好,个别部门和县(市、区)和街镇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一些部门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够新颖,普法成效不够明显。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党对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推动中央及广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工作任务和省的分工方案在汕尾落地落实。三是切实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四是深化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打造极简审批,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提升街镇行政执法水平。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覆盖全业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满足社会公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七是充分运用电视报纸、“两微一网”、各类视频客户端等融媒体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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