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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1-13 17:3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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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在汕尾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水利厅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2022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对标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部署要求,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强力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不断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迈出有力步伐。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推进法治汕尾建设战略部署

  局党组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党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通过专题辅导和集中研讨相结合、线下领导领学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迅速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水利系统每一位工作人员,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氛围。局各科室(单位)、支部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学习培训,坚持带头学、深入学、联系实际学,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注重学深悟透,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相关学习活动20余次,其中局党组会6次。每名党员干部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掀起学习热潮。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

  议精神,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

  我局始终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带头抓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争做法治实践的引领者、示范者,带动全局党员干部人民弘扬法治精神,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工作,积极投身法治政府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干部队伍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如组织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引导干部在集中学的基础上加强自学,进一步推动机关学法工作走深走实。发动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APP、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线上学习平台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为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及时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科室按职责分工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形成自上而下、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面从严治党逐步深入。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加强阵地管理,强化舆论引导,水利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整体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敢腐的震慑已经形成,不能腐的“笼子”逐步扎牢,不想腐的自觉不断增强。

  (四)严格依法履职,行政执法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变“人管人”为“依靠制度来管人管事”,开展精准普法,增强普法针对性时效性,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推进宪法进入水利系统。重大事情始终坚持科学论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重大事情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实施程序化,加深民法典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制素养和道德修养。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近几年来,编制出台了《汕尾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汕尾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维持良好水事秩序认真推行粤政易,通过局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到凡能公开的事项都上网公开,内容及时充实更换,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满意。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督查。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由局主管领导同志亲自督办,认真组织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同时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咨询接待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答复网上信件。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颁布总河长令,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一令引领”全市河湖治理向纵深发展,制定出台《汕尾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提前完成水利部交办8宗“碍洪”问题和38宗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高质量、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任务,充分利用河长办议事协调机制,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制订《汕尾市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通过“人防+机防”手段不间断开展联合执法,全市未发现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的问题。持续做好河湖“清漂”保洁常态化。全市建立一年两次集中“清漂”机制,共投入清漂资金1424万元,清理漂浮物7.6万吨、清理河道长度2189公里、清理水域面积196平方公里。市河长办、市创文办强强联手,在创建文明城市“一月一主题”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河湖管理,制订《全市江河湖渠水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与揭阳签订鳌江保洁常态化工作机制,彻底解决了跨地市河流管护工作。

  (五)聚力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更加精简高效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幅度下放水利项目审批权限。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确保水利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承接落实好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持续优化各类审批事项流程,行政审批全面大幅度提速。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强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提升市场主体办事创业便利度。目前,我局行政审批时限压减率为95%,即办率为100%。

  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断优化。进一步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全流程网办,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等相关联改革,将技术审查过程纳入监管范围。目前,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时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实施告知承诺制。

  三是推行“一网通办”、“一次通办”、个人办事“一证通办”、企业法人办事“一码通办”等措施。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推动全局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目前,我局一次办比率已达到100%,网上办比率已达到100%。

  四是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鼓励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研究机构等对政务服务状况进行专业的评估评价,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好差评”制度倒逼政务服务上水平,实现零差评。

  (六)加大学法普法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带头制定学习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网上学法考试,为宪法学习取得实效提供保障。在全面系统学的同时,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由各党支部书记带头,抚按宪法、宣读誓词,要求党员铭记誓言、履行承诺、勤勉尽责,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领导,对党绝对忠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水利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做践行法治的“带路人”。

  二是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我局紧紧围绕“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主题,在新冠感染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下,以线上宣传为主,线下活动为辅,通过组织水利系统全体人员参加水利部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答题活动、利用户外宣传大屏幕和公共汽车广告位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到校园开展节水主题班会和节水手抄报比赛以及动员市直各机关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传播节水护水知识。通过多渠道、立体式、广覆盖的多种形式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爱水节水、呵护河湖的生态环境意识,引导群众养成节水、爱水、科学用水的习惯,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七)以法治引领业务,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全市水利系统自觉心怀“国之大者”,厚植“江河情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切实把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谋划、系统推进。2021年度全省河湖长制、水土保持责任目标两项考核分别获得优秀等次,全市接受省层面考核排名靠前或获得省表彰表扬共9项,我局就有2项,法治引领水利高质量发展作用持续深入推进。

  一是强化安全底线,筑牢“生命水利网”。按照“上蓄、中分、下泄、外挡”防汛原则,全面实施水利防汛提升工程。开展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海丰红花地、平安洞、陆丰五里牌3宗中型水库和19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上蓄、中分能力。加快水闸除险加固和海堤达标加固。开展陆丰螺河桥闸、海丰中闸等除险加固4宗,红海湾白沙湖堤围达标加固1宗,中小河流治理一批,提升下泄、外挡能力。科学调度,筑牢抗旱“三道防线”,有效应对春季最严重旱情。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筑牢“生活水利网”。增强水资源统筹调配和保障能力。制订《汕尾市水资源配置工程实施方案》,谋划近5年水资源配置项目39宗,计划投资89.6亿元,重点推进市区供水节水改造(公平水库至汕尾管道输水工程)、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螺河至碣石引水工程等引调水工程建设,构建水资源配置骨干网。揭阳关埠引水工程至龙潭水库、汕尾分干线(螺河—黄江水系连通工程)列入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三期建设方案,提前开展螺河—黄江水系连通工程可研、立项、初设等前期工作,争取今年7月动工建设。加大农村供水保障力度。继续实施“入户”“扩网”“提质”三大工程,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市城区农村饮水工程基本完工、海丰县东部片区供水提升工程动工、陆河县南部三镇集中供水工程完成投资约1.2亿元、陆河县农村集中供水升级改造工程全面铺开建设。2022年全市新增入户5035户,覆盖率达99%,水质合格率达95.4%。

  三是提升互惠共享,筑牢“生产水利网”。出台《汕尾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完成省下达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约束性指标。开展陆河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公平灌区评为省级节水型灌区。开展城区引西灌区、海丰梅陇灌区、陆丰螺河灌区、龙潭灌区等节水改造工程4宗,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40多万亩,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15,农业水价改革面积26.82万亩。在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1%额度用于农村水利管护,启动陆河县水利清淤管护试点,为粮食安全提供水利支撑。

  四是启动绿色引擎,筑牢“生态水利网”。强化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螺河、黄江等7条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和螺河健康评价,河流划界500公里,完成妨碍河道行洪安全清理8宗。因地制宜,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推进碧道水经济新业态。依托水系格局和地方特色,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打造陆丰金厢银滩、上海外滩、东溪河上英段等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碧道。今年完成碧道建设63公里,超额完成省下达52公里的目标,截至目前累计建成碧道153公里。碧道建设带动村貌蝶变、带火村民生活、带旺乡村财气,拓宽村民增收渠道,越来越多村民吃上“旅游饭”。如金厢银滩碧道景点节假日客流量最高峰一天近10万人次,见证了乡村振兴示范带内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从零到五十万元的突破,推动“建设美丽乡村”向“经营美丽乡村,创造美好生活”转化,做实“水经济”文章。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水利队伍的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法制培训较少,个别同志对法制学习自觉性不够;一些水利工作者的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缺乏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职能转变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有时注重行政审批时限,忽视了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执法人员力量有待充实。虽然我局有6名行政执法编制,但专业法律人才缺乏,面对日益繁重的综合执法工作,力量仍显薄弱。

  三、今后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深入推进法治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涉及水利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举办案例专题分析等形式的专题讲座,通过全方位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围绕涉水重大法律法规业务,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突出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

  (三)持续深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落实已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并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能力,转变管理职能,坚持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促进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发展。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推动事项业务流程再造、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保持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办、100%全流程网办、即办率达到100%以上。二是加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加强电子证照的应用,对已开通证照但没有签发量的,做好存量数据生成电子证照工作;对未开通电子证照的参照省的做法,开通生成电子证照,加大电子证照应用力度,实现“免证办”。三是加快办件信息汇集。整理线上线下办件业务数据,梳理已办理但未上报办件数据按照最新标准及时推送汇集到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分节点,增加办件量、提升办件数据质检通过率。

  (五)努力形成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强大合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为法治水利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践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加快把汕尾建设成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和现代化滨海城市贡献水利力量。

  专此报告。

            汕尾市水务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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