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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2-21 10:22
  • 来源: 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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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树立正确党史观,立足红海湾实际,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重点,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推动学习深化转化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我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要求各街道、各区直单位党员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将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法治方式充分运用在协助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处置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营商环境建设、查违拆违、信访维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实际工作中。

  2.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动转化工作成效。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具体指导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内容,明确法治建设在推动红海湾改革发展中稳根本、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研究制定红海湾开发区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区各地各单位结合法治建设工作实际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着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效。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推进学法用法

  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卓雄峰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积极主动谋划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带头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召开专题会议带头学习新《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层层发动,组织各地各区直单位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引领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带头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到遮浪、田墘、东洲街道、区直各单位宣传法律法规。靠前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月集中普法活动,营造依法治区的良好氛围。

  3.带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评办法》、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部署和要求,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重点环节进行协调、重要任务进行督办,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法治建设取得成效

  1.落实规范化程序,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1)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科学拟定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年度制订计划项目,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流程,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2021年全年,全区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等各类文件共35份,提出意见71条。

  (2)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一是优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深入3个街道开展问需调研,面对面开展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点对点实时答疑解惑,在认真研习上级改革文件及充分调研基础上,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督促各街道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的职责定位、治理结构、社会参与、运作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二是起草制定相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会商机制。起草了“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制度”、“会商机制”、“街道与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等三项制度机制,现正在征求意见中。三是开展执法考试工作。区司法局11月份下发《关于开展报名参加红海湾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的通知》,我区各街道报名参加执法证考试共计60人,共29人通过考试。下一步将对街道新任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协调街道新增执法业务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尽早对街道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两平台”工作。做好汕尾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相关工作,收集各街道的部门基本情况、内设机构情况、分支机构、人员情况、执法办案情况和组织架构情况,并报市司法局审核。

  2.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

  (1)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按照“一门一网式”改革要求,投入资金500多万,升级改造区政务服务大厅。目前,22个窗口均配置了扫码枪、读卡器,已开通14个部门协查账号,通过协查系统加强部门协助、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办事程序精简、办事环节缩减、办理时间缩短等关键步骤,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推进。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15个单位已确认688项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职权+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上线广东政务服务网。二是采用电子证照核验的证明材料,通过数广公司在线上完成事项配置,加快存量电子证照转化,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192个事项的线上配置,已开通且有正式签发量的证照种类数25种,完成25项政务服务事项用证启用,累计调用电子证照538次,涉及公安、市监、卫健、民政等部门,证照签发量累计约23万余次。三是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方式办理的证明材料,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标注免提交。在已确认的我区政务服务事项中实现免提交材料份数780份,关联电子证照材料数1025份。四是对高频率办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运用志愿者服务站、咨询导办台为办事群众提供指引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帮办代办”、“跨城通办”窗口,安排专职人员为特殊群体提供全流程“一对一”服务。积极关注群众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集中收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抓实告知承诺制落地工作。

  (2)纵深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今年以来,区“创无办”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主体责任,牵头区直(含驻区)各单位,进一步查漏补缺,不断建立健全我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督查力度,通过调整创建无证明城市取消清单,协调解决我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的“短板”、“硬伤”问题,推行全面告知承诺制,督促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工程,全面推进我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向纵深发展。据统计,我区公布的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共涉及行政审批事项302项,证明事项935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事项42项,直接取消证明事项128项,替代取消审批事项260项,替代取消证明事项807项。

  (3)全面推动政府服务企业职能转变。一是优化企业设立登记服务,落实企业注册身份验证,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登记事项的真实,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度提升,企业设立登记在公开承诺1个工作日内的基础上,全面提速,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即时办结。二是提供新开办企业刻章免费服务。将开办企业刻章费用列入当地部门财政预算,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刻制印章免费服务,每户新开办企业可免费刻制本企业的公章、财务专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三是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切实找准“个转企”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有力举措。2021年以来,完成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25户。四是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有市场主体3460户,其中:企业42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0户,个体工商户2968户;今年新增市场主体541户,其中:企业7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450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来,我区不遗余力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但法治建设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一)学法氛围不够浓厚。部分干部职工对学法的态度不够端正,强调做好自己业务工作,认为没必要在学法上面花费太多时间,没有真正地理解到学法的重要性。

  (二)学法形式较为单一。学法形式较为单一,以集中学习为主,学法形式的创新有待加强。

  (三)法律专业人才较少。因我区没有公职律师,加之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我区目前亟需增加法律专业人员。

  (四)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制不够完善,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成效、基层治理需要进一步强化。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多措并举营造浓厚学法氛围。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不断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条例,通过观看宣传片,知识竞答等等方式,拉动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加强我区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法律专业人才,增强法治工作人员力量。

  (三)贯彻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发扬“店小二”精神,全面提升对企业的法律服务。在始终坚持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订立行政协议,单方变更、解除协议,不依法履行、未按规定履行协议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注重对协议本身的合法性审查和履约行为的合约性审查。

  (四)严格规范法治政府建设程序、行政行为。根据市直执法机构统一管理模式,按照有关权限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一系列权利,以及规范政府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通过规范法治政府建设程序、行为,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做到履行职责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更高的责任心和更大的决心,带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为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业绩,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动“法治红海湾”高质量发展,为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作出红海湾贡献。


  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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