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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2-01-17 10:2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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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市教育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我市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水平,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情况。2021年,市教育局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通知公告、办公场所的电视宣传屏,向全局干部职工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全市教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围绕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制定2021年度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工作一同规划、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促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逐步实现目标化、责任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科室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党员进行了认真学习,提高全体干部的法治素养。学习的内容主要是针对《纲要》的十个方面三十五个内容,使全体教育系统干部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使之在新发展阶段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奉献工信力量。

    (三)贯彻落实《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工作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工作要求以及我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汕尾市教育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年度工作会议,研究安排全年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法治教育等重点工作,将局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工作一同规划、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局主要领导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规督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力地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通过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参加市组织的执法培训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同时,认真做好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新行政处罚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该项工作贯穿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当中,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全体教育领域领导干部深入理解和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切实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中去。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健全法治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汕尾市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补充。政策法规合并局办公室办公,具体负责推进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做到固定科室、专人负责,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明确法治职责。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纳入《汕尾市教育系统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教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要求各地各校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教治校纳入领导干部年终工作考核指标,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教治校工作贯彻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建立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我局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学习交流,强化法治思维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首要任务来抓。强化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安排不少于1次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会,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法律知识辅导,党组书记带头进行法治专题导学,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每年至少作1次法治专题报告。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努力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干部职工学法。局机关以业务科室、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定期组织进行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促进经常性学法不断走向深入。同时,把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汕尾教育公众号”、南方+,汕尾市教育局官网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报道,全面准确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坚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我局印发了《汕尾市教育局关于在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法治课程的通知》,把法治教育列入中小学课程,各级各类学校全年在中小学课堂法制教育教学不少于8课时。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指导各学校充分发挥主体教育功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使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实现常态化。

   二是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课堂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毒禁毒等法治讲座,通过“摆事实、举案例、析原因、谈危害”的教育方式,提高学生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目前,我市中小学校聘任了717名法治副校长,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配备率100%。每名兼职法治副校长每学期为学校上法治课1次以上,有效预防了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是集中开展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主题活动日,通过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墙报、微信、广播站等各类宣传媒介,借助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讲座、集会、知识竞赛、民法典故事会征文等手段,在校园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掀起学法、守法和法治宣传的热潮,全市中小学100%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和宪法晨读活动。利用“6·26”禁毒日、开学典礼、开学第一课、入学军训等时机,突出开展好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扎实开展“依法治校创建达标校”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全市教育系统以创建“依法治校创建达标校”为抓手,积极打造校园法治文化,全市中小学校100%开辟了法治文化长廊(宣传栏),组织学生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主题班会、法治图片展等喜闻乐见的课外法治活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经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市依法治校创建达标校共717所,达标率100%,其中汕尾市城区田家炳中学、陆丰市东海龙潭中学、海丰县彭湃中学等17所学校被授予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五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一校一法律顾问”的现代学校制度要求,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全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都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宣传教育以及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提高了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

   六是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精神,整合社会资源,参照广东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创建标准,市、县联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正常运行工作。目前,我市陆丰市甲子中学、陆河县河口中学确定为全省第三批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

   (四)加强规范管理,夯实法治保障

   一是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行“一校一章程”, 形成学校依法依章程自主办学、教育主管部门对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实施管理依据的新格局,同时加强对学校推进素质教育、校务公开、实施课程计划、招生等行为的督导检查,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就近免试入学有关规定,坚决执行招生计划,切实推行“阳光招生”,社会反响良好;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对校园安全稳定、法治教育、义务教育“防流控辍”等工作的检查,维护教学秩序安全稳定;依法受理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立、教师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处置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行为;助力乡村振兴,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让学生因贫失学辍学;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同时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督导和监管,开展年度检查工作,促进民办学校切实履行规范办学责任;不断压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总量,提高公办义务教育容量和质量。

   二是坚持从严依规治党。着力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干部外出及请假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等规定,健全领导班子决策运行机制,确保依法决策、民生决策、科学决策。

   三是依法强化行政执法。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局行政执法共266宗,均按规定做到全公示全记录,切实保证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力维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年开展定向“双随机”抽查21次,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4次;积极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效率,教育系统共25个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秉持“最多跑一次”的原则,对25个事项全程网办,其中涉及需要证照材料的采用电子证照方式关联,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跨进了一大步;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坚持依法办事。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网站、公告栏等平台,依法及时公开教育有关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限等,确保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教育各项事务管理更加透明规范。

  (五)依法治教,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推进教育各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推动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力推名师工程,加大发挥名师的引领作用。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委托华师大培养200名校长后备人才。抓好教师队伍能力建设,借助深汕帮扶和北师大项目实施的有利契机,加大选派干部和教师跟岗学习、培训提升。加快推进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打造教师专业发展重要基地,着力提高教师培训质量。继续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学科教师。今年以来引进了10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112名,大学生369人。

   二是着力提升教育质量。深入实施“决胜课堂”行动、“北京师范大学助力汕尾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等项目;完善教研工作体系,推动基础教育教研基地建设,提高教科研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部署要求,开展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全市校内课后服务100%全覆盖,全面排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切实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严格规范学生课程作业安排,提高学生课程作业质量。

  三是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截至12月底,全市计划推进64所公办幼儿园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实际开工70所,开工率109.38%,其中基本完工65所,完工率101.56%,符合民生实事推进要求;全市计划推进13所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实际开工11所,84.61%,完工3所,完工率27.27%,已有2所完工并开始招生;汕尾首所本科院校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顺利招生开学。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获取“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创建目标;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创建广东省重点中职学校已获省评估验收通过。

  四是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积极推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推进集团化办学,制定《汕尾市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并于7月启动试点推进工作。完善汕尾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面开展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专项督查,切实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发挥督导作用,让督导真正长“牙齿”。

  五是抓好校园安全工作。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校园疫情零风险、零事故。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各项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整治力度,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消防、饮食卫生、疾病防控、禁毒的宣传教育,筑牢学生安全思想防线。

  五、存在问题及下来工作安排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是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少数教育系统领导和干部习惯于用行政命令,还不能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去分析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目前,我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主要还是通过开设法制课、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进行,虽然在普法实践方面有一些积极的尝试和探索,但总体力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依法行政工作难度较大。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办学主体多元,办学体制复杂,这给依法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法律服务队伍人才紧缺。我局作为全省唯一没有设立政策法规科的地市级教育局,现有部门法治机构中的法律队伍建设与其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专业法律人才配置较少,还没有真正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掌握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

   (一)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全力推进阳光政务,健全和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完善网站功能,依法、全面、真实、便民、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完善推进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责任体系,切实保障执法经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机制,提升队伍素质。加强执法监督,推进考核评价,将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

  (二)完善制度建设和法制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治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设立独立的法治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各地教育法规政策体系,完善中小学“一校一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指导作用。继续开展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指导新建学校做好依法治校达标创建。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校主要负责同志学法培训与考核,落实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述法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

   (三)科学谋划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制定汕尾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继续把普法推荐学习读本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推进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通过升国旗、奏唱国歌等仪式仪礼和开展重大节庆活动,增进青少年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继续举办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晨读”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宪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建设,巩固提升依法治校创建成效,不断提高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决策水平,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强化法治成效,全面提升各类教育质量。新改扩建及回购14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幼儿学位5820个,加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努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等建设,推进常住人口4000人以上行政村建设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新改扩建12所义务教育学校,新增学位8700个,“城镇挤、乡村弱”问题明显改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高考各项指标逐步提升。继续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深化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订单教育等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专业建设等多方面深入参与职业教育,实现了企业和职业教育的双赢发展。推进各类等级中职学校创建工作。重点推进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汕尾市海丰卫生学校、汕尾市第二、第三实验学校、市县教师发展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教育综合能力大幅提升。

   (五)狠抓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时刻紧绷安全稳定这根弦,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筑牢教育系统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底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逐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牢牢守好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不断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力度,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治安、消防、饮食卫生、疾病防控、禁毒、自救自护的宣传教育,筑牢学生安全思想防线。要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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