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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林业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2-16 17:47
  • 来源: 汕尾市林业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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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汕尾市林业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政府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营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取得进展,依法治林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市林业局共召开党组会议4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确保推进法治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分工责任。汕尾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始终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我局法治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汕尾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制定了《汕尾市林业局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形成一把手主抓,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形成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的机制,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贯穿于全年工作。

       (三)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政府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氛围和格局。

       (四)坚持依法行政。市林业局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印发《汕尾市林业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立足全市林业行政工作实际,不断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推动全市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不断开创法治汕尾平安汕尾建设新局面。

       (五)开展各类法制学习。2021年,市林业局举办了4次法治专题讲座及2次廉政教育讲座,多次参加市法治专题培训班、市直单位公务员学法培训班,加强对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培训,使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明显提高,确保了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建设一支素质强、效率高、文明执法的林业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打造普法宣传精品,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深入学校、社区、自然保护地等开展“一枝一叶总关情 护林防火伴我行”、“探秘自然保护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与鸟类,助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系列现场普法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生举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美丽汕尾”主题征文比赛活动,在市直和城区各中小学开展“森林城市 绿美广东”进校园宣传活动,大力推进中小学生学法教育。为全市林业系统(含乡镇)干部职工汇编印发《林业常用法律法规汇编》1400份内部资料学习查阅,扩大林业普法宣传覆盖面,普法效果明显。印发《2021年“宪法宣传周”暨林业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以“弘扬宪法精神 守护绿水青山”为活动口号,采用“主会场活动+主题日”方式,在2021年12月4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暨汕尾林业法治宣传活动。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按政府的要求落实“放管服”。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原则,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下放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2021年9月,按照汕尾市政府《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第二批)》,林业部门下放乡镇综合执法共21项。我局转发了《贯彻落实全市“三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任务清单(镇街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参考行政执法指南模板,对下放的执法事项逐项制订执法指南并印发给镇街,通过组织开展实操性培训、联合执法等方式,确保镇街顺利开展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印发《关于做好镇街综合执法“传帮带”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指导规范镇街行政执法工作,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要加强联合执法。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工作,认真落实《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21〕136号),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顺利完成了15项涉及林业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其中属于省级及以下林业部门审批的共三类10项(包括直接取消审批4项,实行告知承诺2项,优化审批服务4项),最大程度精简优化各类证明材料,持续巩固已取消替代证明材料的改革成果。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1年,市林业局共双公示45项。承接省林业局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等行政审批,当好“店小二”,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订市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涉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的,及时向汕尾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汕尾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的年度任务,依法惩处各类涉林违法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学习传达贯彻《关于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的通知》(汕司〔2019〕3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同级司法部门的要求,加强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落实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2021年,共组织全市林业系统20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18人通过,通过率90%。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林业部门、化解在系统内部。2021年,市林业局行政复议0宗。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广东广和(深汕)律师事务所的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一系列涉法工作,及时征询法律建议意见,强化法制审查。

       (六)深入贯彻“互联网+政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工作,通过“互联网+”实现网上全过程办案和全流程监督,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根据《汕尾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根据《汕尾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好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回复及时、程序合法,有序推进政务公开。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宗,答复5宗。

       (七)强化行业治理,积极开展专项打击。积极开展行业领域治理,针对森林资源、野生动物管理等涉林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以推进“平安林区”创建工作为载体,强化行业治理,积极开展专项打击,构建平安林区治理新格局。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昆仑2021”5号行动、毁林违建乱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绿剑、春雷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破坏林木和占用林地资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各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和非法采矿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林区禁种铲毒宣传和巡查活动,挂驻市直东海岸林场进行禁毒工作督导。2021年市林业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绿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占林地破坏山体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涉林存在突出问题整改,对涉林违法问题再冲刺减量销号,全力护航绿水青山,取得显著成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0多人次,检查企业1994家,立案67宗,发出整改357份,做出处罚27宗,罚款7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4宗,移送行政拘留6宗,立涉环境领域犯罪案件9宗,破案6宗,刑事拘留26人,逮捕21人,形成了有效震慑,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安全,以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八)聚焦民众关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2021年,全市林业系统未发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森林防火等方面重大事故。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1年,我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个别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不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等。此外,2019年汕尾市机构改革后,全市林业部门均未设立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未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一直采用委托形式由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执法,2021年5月汕尾市森林公安机构编制和人员全部转隶至市、县公安局管理,目前汕尾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除城区自然资源局外)以及全市六个直属国有林场均无专门行政执法机构、无执法队伍,林业行政执法面临困难和挑战。

       四、下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围绕市中心工作,结合市林业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林业部门简政放权、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汕尾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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