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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2-15 15:5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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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汕尾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依法治统”为主导,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根本,加大统计监督力度,做到依法管理统计、依法做好统计、依法发展统计,为统计改革、建设和服务提供法律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情况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德旺积极主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尊崇法治,学习法律。今年来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省委书记李希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书记张晓强在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关于法治建设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研究部署落实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要点,围绕《汕尾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我局的实际,研究各项落实工作措施。同时严格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在第一议题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宣传贯彻,营造浓厚的氛围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是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是全面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的重要成果,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对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大意义。我局通过举办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让干部职工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同时我局还在微信等网络媒体开展宣传,着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快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地见效。

  三、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最大的亮点就是贯彻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推动行政处罚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在法条中增加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的规定、行政处罚权下放到乡镇街道的规定,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到行政处罚法中;完善程序规定,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更加有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已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对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意义。我局举办学习会,由局领导向干部职工宣讲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有关内容,通过学习干部职工对学习贯彻该两法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为统计系统树立监督执法检查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结合的工作实际,我局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

  1、统计法律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完善法治统计制度,把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营造汕尾法治环境,市统计局从依法行政保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管理、行政行为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八个方面建立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统计制度。

  2、统计执法监督情况。严格按照省统计局统计督察的总体布置和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市“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结合市市监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要求,11月15日至30日对我市“四上”企业抽取100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采用“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发现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于严肃查处,有效制止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3、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一是严格自查清理,确保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市司法局文件精神及要求,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按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证件申领、培训、年审。按照市司法局有关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的通知要求,组织统计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证考试等工作,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全体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业务水平,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升统计队伍依法行政水平,统计人员除了不定期开展思想、纪律、业务、执法观念等方面学习。同时,组织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有效地提高了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4、统计法治教育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统计法律法规教育。一是市局派员进党校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的工作部署,将《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党校(汕尾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和运用统计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水平;二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 。我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会,局领导带头学习,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民法典》公益宣传片,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颁布、实施、亮点的了解与认知,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信心,全面筑牢法治意识,坚定依法统计、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平台上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作为全市公务员学法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确保每人每年不少于40课时,学考通过率100%,有效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四是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我局积极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上、下册)》的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入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五是举办宪法专题学习讨论会。12月6日,我局举办宪法学习讨论会,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体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落实统计督察整改,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21]46号),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订我市统计督察整改方案,把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全市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对统计督察整改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4个方面、11个问题、25项整改措施内容真抓实改、立行立改,扎实有力地推进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省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有效的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统计执法人员大多统计专业骨干兼职,没有专职的统计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仍不够强,特别是基层统计执法队伍亟需加强。开展常态化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比较困难。

  2、统计法治宣教育传仍需增强一是对地方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地方领导干部未能依法履行好在统计工作中支持保障监督责任;二是对统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部分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掌握不够到位。

  3、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拓展,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标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创新,信息公开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创新法治理论学习方式。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通过专题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推进干部职工增强自觉学法、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学习、宣传和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学法用法机制,加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举办地方、部门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增强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确保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更深入地加大对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力度,确保统计人员将《统计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执行意识。三是持续做好统计整改督察督导。将持续抓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真抓真改、实事求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整改与深化机制齐头并进,坚持整改落实追根溯源、标本兼治,坚持持续发力做好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久实效。

  五、发挥“领头雁”作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统计系统法制建设,把法制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戴德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汕尾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执法监督科,具体统筹协调全市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全市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各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全市统计系统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三是党组书记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宣誓仪式。通过宣誓,引导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新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教育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要把学习贯彻和尊崇宪法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激励和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宪法的尊崇者、遵守者和捍卫者。四是党组书记带头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法律义务和疫情防控职责。2021年,主持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达15场次。五是党组书记带头普法宣讲。2021年,党组书记、局长戴德旺先后两次到市委党校为参训的人员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知识,进一步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大力推进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上新水平。

  汕尾市统计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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