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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2-15 10:2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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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汕尾市金融工作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严格履行法治主体责任,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依法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深入开展法治学习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局党组书记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集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督导各科室及时开展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组集中学习制度,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以及通过专题研讨、网上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切实增强全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对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提高全局法治水平。

  (二)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金融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抽查企业名单、抽查内容等,对汕尾市辖内10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进行随机抽查,并及时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和局网站公布检查情况,依法履行行政权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执法规范,提升执法水平。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汕尾市非法集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市金融局印发《汕尾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汕尾市处置非法集资力度,整合执法资源,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作,积极参加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的有关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完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各环节具体要求,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通过设立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征求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意见等方式,坚决预防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三是做好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常态化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妨碍公平竞争、滞后流程再造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各种设置隐性壁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四)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聚焦依法履职,切实强化政务服务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市金融局印发《汕尾市金融工作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明确证明事项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等,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制度。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不断压缩办事时限,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走路”原则,全面推行全流程网办,实现群众“零跑动”。截至目前,市金融局行政审批事项29项,均已实现全流程网办。

  (五)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局政务网站上专门设立“五公开”栏目,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除涉密或规定以外全面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其中,针对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需要,专门开设“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并通过网站、服务号公开征求意见,全年共公开征求意见13次。

  (六)开展法治宣传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和常态化法治宣传相结合,积极推动执法普法相结合和法治宣传活动。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期间,各地、各部门、各金融机构有效配合,积极开展“七进”、有奖问答及各类线上线下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制作《打击非法集资 共建和谐社会》渔歌视频,并于“6.15”组织开展集中,增强宣传舆论氛围,取得良好成效。

  二、存在问题

  目前法治工作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和困难,一是地方金融监管法律出台伊始,存在一部分监管真空。二是县(市、区)监管职责尚未明确,地方金融监管专业人员配置不足,防控金融风险的抓手不够,风险防控体系尚未健全。三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意识有待提高,执法流程不够规范,执法能力尚需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行政性规范文件管理。不断修订完善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较为完备的地方金融监管政策体系。二是加快构建市县两级法治工作体系。支持各县(市、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加快建设地方金融工作队伍,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法治工作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部门学法用法,结合全局职能深入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四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落实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及行政许可事项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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