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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2-15 09:53
  • 来源: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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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把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放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局和“三农”事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精心组织部署落实。一是建立健全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党组学法、自学等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主要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2021年局党组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4次,局系统普法教育活动2次。二是认真组织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各项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宣讲报告会。如局主要领导以《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为主题,为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近百人上了一堂深刻生动的党课;以《感悟百年党史国史农史 奋力开创汕尾“三农”发展新局面》为主题,深入浅出为全局干部职工讲解了百年党史国史农史的发展历程。三是突出抓好宪法习宣传活动2021年12月11日,市农业农村局在海丰县海城镇莲花村举办“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开展宪法和有关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设立法治咨询台、赠送宪法读本、送法下乡、科技下乡等方式,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向农村、向企业延伸,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农民群众。在活动现场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参加活动300多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500多份。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述职内容;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分工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局党组书记、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承担本局政府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法治责任保障。2021年初研究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细化了全局年度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组织疫情防控法律宣传,确保防控工作有法可依。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能力。强化涉渔、涉海和农村的疫情防控,成立局疫情防控专班,认真组织开展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细化深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三)提升依法履职效能。优化政务服务事项。重点围绕服务农业企业梳理并落地30个一件事联办事项。根据市政数局要求,梳理渔业活动中相关联事项,形成“我要从事渔业捕捞”一件事替换目录,初步拟定方案。已实施清单数69项,其中100%可网办,时间压缩95.46%,即办件100%,各项指标均达要求。二是巩固和提升“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落实《汕尾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省有关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改革要求,全面梳理了政务服务事项,与省农业农村厅对接,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以及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调整为告知承诺制办理,共梳理证明材料15项,均调整为告知承诺制办理。对照汕尾市第一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和汕尾市本级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取消证明材料总数量190个,其中直接取消10个,替代取消180个。汕尾市“免证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市农业农村局共有66项材料纳入其中。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梳理现有行政执法事项,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分批将部分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目前,已完成40项执法事项下放工作,积极督导县(市、区)做好镇街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本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强化监管责任。在农业和海洋综合执法工作中,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资门市、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机经营门店和渔船、渔港、水产品养殖场等进行执法检查,及时移交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公开案件处理结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五)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进一步对规范性文件的认定范围、合法性审核程序、备案流程及政府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指导规范文件起草和发布程序。2021年先后出台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十条措施的通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责任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1年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68条,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与群众、农业企业等切实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主动公开日常工作动态,广泛征集各类意见建议,提升传播力、互动力、服务力。同时本局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公示,2021年在“双公示”信用平台总数为590条,其中行政许可508条,行政处罚82条。

  (六)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组会议议事机制,凡涉及全局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议事议程,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为本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2021年先后审核各类文件30余份,咨询法律顾问9次,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15份,出台规范性文件3份。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逐条逐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所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签订的政府合同合规合法。

  (七)推进农业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农业领域的执法监管。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市各类经营销售农资的市场、企业、单位等进行全面检查,以蔬菜、水果用药为重点,抓住农资销售使用旺季,开展全市范围内农资监督抽查行动。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383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38家次,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47宗,罚没金额73.8万余元,印发宣传资料4.85万多份。二是着力推进专项执法行动。全市海洋综合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准用渔具制度,加大对违规渔具的监管,以清理海上违规定置网具为重点,兼顾渔船使用网具的监督管理,通过日常巡视巡查、专项执法行动、各级联合执法巡查等方式保持清理整治违规渔具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以执法促管理,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查处。2021年全市共出动执法船艇3075艘次,出动执法车辆705车次,参加人员20725人次,检查船舶12466艘次,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99艘,清理违规网具约30.4万米,查办违法违规案件523宗,罚款529.96万元。

  (八)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建立健全信访登记、批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制度,严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做到信访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2021年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20宗,未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受理12345热线投诉建议共17宗,已办结17宗。办理上级指派留言共15宗,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市农业农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不少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文书归档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完善执法卷宗和执法文书归档工作。三是学法的深度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有些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能。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增强法律法规学习的系统性、规范性,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主动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完善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流程,做好“放管服”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四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及业务实际,加强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监管工作,着力加强农业农村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事项的处理效果。五是继续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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