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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2-15 09:34
  • 来源: 市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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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为推进健康汕尾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局务会议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调研,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机制。明确法治职责,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指导思想、明确总体目标、明确主要任务、明确实施步骤、明确职责分工,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二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促进依法决策。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机制,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为依托,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及学法考试。三是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法治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对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要求,落实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并对卫生重大政策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会议讨论,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优化政务服务。纵深推进“无证明城市”工作。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抓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稳步推进“八个便利化”“六个通办”“无证明城市”,大力推行“前标准、中承诺、后监管、一网通、全代办”模式。截至12月31日,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个事项,关联粤省事平台高频事项4项,取消证明154项,直接取消材料1项,当事人告知承诺4项,电子证照核验122项,部门间协查4项,自行调查核实17项,其他方式核验6项。办事群众可凭借电子证照、承诺书等多种方式替代原先需要出具的各种材料。事项全部事项入驻政务大厅,实现网上办理。“我比人家办得快、我比人家办得好”的“店小二”式服务深入人心。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行业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简化办医申请材料,规范审批权限,涉及行政权力事项压减拟重心下移事项共129项。结合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坚持“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卫生健康系统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第二批、第三批两批次共28项行政执法职权。三是建立信息化综合监管机制。落实“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制度。对医疗卫生行业管理相对人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抽捡结果在本部门行政网站主页上公示,并通过主流媒体告知公众。建立起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监管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1年全市共接收卫生健康部门“双随机”任务420单,已完成监督检查398单,关闭23单,监督完成率94.76%,完成率94.52%,完结率100%,查处案件8宗。

  (三)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形势下,积极开展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方面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1309人次,检查各类监管对象5266家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687份,查处案件339宗,立案81宗,罚没97.3万元。一是强化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汕尾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地保持对非法行医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止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规范医疗机构管理。联合公安等部门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予以严厉打击取缔,共检查医疗机构17家,查处非法行医3宗,立案3宗,相关案件移交市城区卫生健康局办理。截至12月31日,我市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72宗,立案42宗,罚没73.27万元。联合市委网信办等8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市公安局等6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探索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和台账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合、强化信息互通互用,协作监管合力。二是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监督专项行动、抗(抑)菌制剂违法添加激素等违禁物料和宣传疗效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工作,坚持严标准、强监管、重执法,抓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管。三是加大行业常态化管理。制定出台了《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建立医疗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以案促管责任制,加大各县(市、区)办案力度,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深挖线索,层层推进线索办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医疗行业领域内的乱象整治工作常抓不懈。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制度,分批次组织24名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统一举办的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配齐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促进卫生健康系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严格对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要求,落实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并对卫生重大政策开展合法性审查。二是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好“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指示做好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公开工作,推进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建设,完善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工作,协助开展省立法委托项目《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法治条例》的调研活动,提出立法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积极回应关切,2021年,我局主办市人大议案建议2件,协办建议3件,主办市政协建议提案6件.协办建议8件,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理完成的主办件均获得代表、委员们的满意反馈。二是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公开、受理、处理、反馈等环节上做好工作。

  )加强法治普法宣传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开展法治宣传。以“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主线,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内容,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相促进,紧密结合疫情防治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在全市范围继续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常态化普法宣传,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法律知识普及,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加强与宣传部门、汕尾电视台、汕尾日报等单位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拓展普法宣传途径。利用“健康汕尾”微信公众号、“南方+”等网络媒体,以及卫生健康门户网站等平台,积极向群众传递卫生健康法律知识,传播“知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是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强化对民法典的教育,组织相关活动。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探索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在全卫生健康系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三是突出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精神卫生法、侵权责任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药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汕尾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处罚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日常普法,不断丰富普法内涵。以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月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12日护士节、6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4日世界献血者日、7月11日世界人口日、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等节点,开展各类大型专题宣传活动,不断深化重点时节普法服务。

  二、存在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卫生健康监督任务重,监督执法力量薄弱,影响了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的覆盖和执法强度;三是普法宣传广度、深度和精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卫生健康保护领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加强宪法、民法典常态化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普法组织网络建设,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抓好各项职能中不同类型普法典型,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

  )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优化整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资源,努力做到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无缝隙、全覆盖。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研究,全面提升职业素养。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加强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管理加强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正卫生健康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完善医疗投诉机制,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促进人员、技术、设备、管理等医疗资源共享。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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