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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2-10 17:3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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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推动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走深走实,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局党委会,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对表对标实施纲要的具体部署,结合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以及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实际,着力将法治政府建设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2.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调整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12月15日,局主要负责同志上线《应急广播》栏目,深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分析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并对如何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做提醒。

  3.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狠抓普法宣传。通过利用电视台、报纸、应急广播、微信公众号、抖音、户外宣传栏等多种渠道,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2021年7月30日,市安委办举办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通过邀请专家现场授课,以案释法,推动市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持续开展“五进”活动,多次组织人员到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家庭等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在线办理成效。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大力推行审批事项“网上办”,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努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根据《关于梳理放权赋能事项清单的通知》(汕机编办函〔2021〕58号)通知精神,我局拟将6个行政许可事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和1个公共服务事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下放至各县(市、区)实施,赋予各县(市、区)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加快“放权强市”,从法治角度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激发市场和社会主体的活力。

  2.纵深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原则,最大限度精简各种证明材料,形成保留和取消的两份证明事项清单,共梳理证明材料取消总数量为90个,其中电子证照核验74个,当事人告知承诺7个,部门间协查5个,直接取消4个。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通过电子证照核验、数据共享、部门协查、当事人承诺等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在办事过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3.打造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基地。我市承接省级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的行政许可事项后,为将承接事项接得住、接得好,切实做到便民利企,把加快建设汕尾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于2021年6月份建成了特种作业(汕尾)培训考试基地一期项目。2021年1-12月,我市接受特种作业和安全生产资格培训考试人员共7424人,大大提升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三)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统筹执法资源,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在省应急管理厅大力指导下,我市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1年7月2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汕尾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通过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打造准军事化管理、作风过硬的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不断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这是全省范围内首个正式出台的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方案出台后,《中国应急管理报》第一时间进行报道推广。我局也印发了《汕尾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应急管理执法体系和执法方式。同时,推动落实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传帮带”,督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对下放到镇(街)的8项行政执法权,通过制定执法指南、开展综合培训、加强联合执法等方式,提高镇街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2.优化基层管理体制,大力推进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四个一”建设。贯彻落实市委推进镇街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以镇(街道)“四个一”能力建设(即一个应急管理机构、一支应急救援队伍、一个启动应急响应平台、一个储备应急物资仓库建设)为切入点,通过督导检查、召开现场会示范带动等方式,推进改革工作纵深发展。目前,全市51个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均挂牌成立镇(街道)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力量逐步整合,挂牌成立了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队),基本整合现有三防、森防、消防、基层民兵等应急救援力量归口应急救援中心统一管理,建立了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现机构大重组、人员大整合,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

  3.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调整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对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主要职责、人员组成、办公室设置、工作机制等内容进一步进行调整优化,调整后的市应急委第一主任由市委书记兼任;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兼任。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研判处置机制、突发时间信息处置,明确了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等突发事件的牵头处理部门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建设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构建全域覆盖的感知通信网络及预测预警预报综合防控体系,提高应变能力支撑。统筹推进应急力量建设,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配备先进适用应急救援装备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其中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编制由原32名增加到50名,力争立足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打造一支装备精良、集中管理、快速反应、本领高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法定程序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及时录入双公示平台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及时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在做好文字记录的同时,做好音像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申请法制审核应提交的材料、法制审核办理时限等,促进法制审核工作规范化。同时,聘请法律顾问,通过适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提高法制审核的科学性。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合市司法局部署开展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省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一是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根据采取“双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四令三制”及一线三排执行情况、安全设备设施巡检维护、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内容。二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广东省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日常监管及安全检查,并在重点时段通过应急“一键通”对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煤矿矿山企业值班值守情况进行视频抽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运用执法系统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85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98次,发现隐患2304处,应整改隐患2287处,已整改隐患2255处,整改率为98.6%,实施行政处罚79次,罚款601.98万元。其中,市局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89家、145次,实施行政处罚32次,罚款421.86万元。同时,推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特别是今年3月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后,陆丰市应急管理局已办理行刑衔接案例1宗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有力震慑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了不少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基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较为薄弱。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尤其是基层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法科(股、队)编制人员偏少,造成一些地方的监管执法能力和监管需求不相匹配。二是执法业务和能力有待提高。近年来,新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对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业务水平要求更高,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管面广、线长、点多,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与法治建设任务还不相匹配。三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未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个别高危企业生产手段落后,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缺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出现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四是以信息化推动应急管理现代化的举措不多。基层信息化基础较差,特别是乡镇街道信息化建设技术落后,功能单一,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无法全面覆盖到行政村(社区)一级。同时,应急信息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应急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专业技术能力、运维保障能力有限等。

  三、下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的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思路,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不断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规划引领,全面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推动《汕尾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按步骤实施,稳步推进八项重大工程(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建设工程、智慧应急信息化建设工程、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工程、汕尾市应急指挥中心二期建设工程、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应急救援航空场站网络建设工程、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上马建设,不断深化应急管理体系改革创新,夯实应急管理各项“硬件基础”,打牢各项“软件根基”,不断加速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抓紧推动出台《汕尾市党政部门及驻汕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和“五个一律”执法措施,强化常态长效安全监管,全面筑牢防范安全事故“防火墙”。以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权重,层层压实市县镇村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两平台”制度,努力建立执法监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促进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创造条件,对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重点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大投入,努力配齐配全执法监察装备,为开展执法监察活动提供保障。

 (四)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为城市安全保驾护航。以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为导向,以科技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全力打造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四大体系,全面建成智慧化、综合性、体系化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实行城市安全精细化监管。结合利用民情地图“网格+”管理,发挥网格员作用,实现对风险源的闭环管控。增强物防技防能力,完善“民情地图”应急板块建设,推动风险点危险源入图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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