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汕尾 > 专题专栏 > 汕尾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 > 2021年
分享到:
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2-10 17:00
  • 来源: 汕尾市气象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汕尾市司法局《中共汕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激发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新效能,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履行气象法治建设重要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化气象改革,不断推进气象工作法治化。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气象法治建设

  市气象局党组多次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内容,常以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法治气象建设各项工作。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气象法》《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与气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学习和学法常态化,深入领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意义,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班学习,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融入气象工作,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内容和党内法规,提升依法深化气象改革、推动气象事业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气象部门建设

  (一)以学习提高法律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通过多种会议形式集中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多渠道普法活动,扩大法治学习的群众覆盖面,向各行各业人员传播防灾减灾知识和法律意识。用集中培训的方法,组织全市防雷从业人员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以法治规范组织行为。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用制度提高行政管理质量和效率,力求做到行文讲法有依据、办文按法定程序、处理问题考虑法律后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做好本局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规范行使行政职权。

  (三)依法审查合同规避法律风险。依托汕尾市气象局统一聘请的律师,发挥律师专业作用,对制度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优化行政决策程序。

  四、依法强化公共气象服务职责

  今年以来(至2021年12月13日),汕尾市气象台共计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117次,向公众发布预警短信117条,合计接收人次约1284.3万人次;共计发布各类决策短信1455条(其中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短信5条),合计接收人次约429.9万人次;制作《重大气象信息快报》31期、《重大气象信息专报》3期、《每日天气报告》347期,《一周天气》99期,《环境气象预报报告》99期;为公众、企业免费开具气象证明16份;接受开平电视台采访9次,向电视台提供气象新闻稿件15篇。

  五、围绕我市全省优秀、全国前列目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优化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明确气象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完成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两减一即、业务融合指标工作。

  (二)细化职权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开,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三)统筹全市统一办事标准,推行全流程网办、跨域办理、即办件、告知承诺制,落实证照分离,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

  六、提升气象、防雷重点单位监管、服务水平,提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履行气象部门管理职责

  (一)加强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汕尾市城区众京电子产品经营部升放气球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升放系留气球,已经现场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违规升放的系留气球已现场拆除。

  (二)常态化开展防雷隐患排查和防雷安全专项联合检查,共检查单位4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发现隐患5处,目前已整改完毕,实现闭环管理。联合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开展园区防雷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20家企业,发现隐患单位5家,全部责成企业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三)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专项检查,8月11日至18日,联合检查组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销售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汕尾市城区凤山祖庙旅游区等9家单位,就各单位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及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提出了改进意见,隐患单位都已按期完成了整改工作。

  七、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我局发挥开平气象科普园基地的优势,积极主动开展法治科普宣传活动。结合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气象科普+”、全国科普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活动,宣传《民法典》《气象法》《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通过“汕尾天气”微信、官网等渠道,对市民普及气象灾害和气象法律法规知识,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提高了民众对依法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避险的责任意识。

  八、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等问题,接下来需要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成效。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干部的培养,提升部门自身的法治素养,完善执法体制机制。二是坚持法治底线思维,以《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为准绳,切实落实好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极端天气公共安全的监管职责,定期检查。三是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持久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气象法治意识,推动气象法律法规、地方规章的有效落实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有效履行。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