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施辰亮)7月11日至12日,省旅游安全专项督查组对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深入城区、海丰县、红海湾开发区检查多家涉旅企业,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重点检查旅游企业安全设备、隐患排查和应急防范情况,汛期暑期专项安全防范应急措施制定情况,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旅游包车、包船以及旅游合同等情况,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督查组要求各地各部门: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深刻吸取泰国普吉游船倾覆事故教训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二要迅速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三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加强应急保障,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再检查、再完善;四要落实涉旅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我省汛期和暑期旅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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