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委、县政府在实施殡葬改革工作中,紧紧围绕十个“头”字,大搞殡葬改革,大拆新建私坟,大建殡改设施,大改丧葬陋习,收到了良好效果。7月1日至25日,该县火化遗体88具,占月任务的83%,累计火化率100%;上护、南万、螺溪、东坑、水唇等五镇当月遗体火化率均达到100%。
该县实施十个“头”字的措施是:第一,迅速掀起殡改风头。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全县性殡改宣传游行、县领导电视讲话、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电视专访和集中手机信息发送活动,印发《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组织县、镇宣传车进村入户进行全方位宣传,使殡改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第二,全面启动领导牵头。明确殡改职责,推进领导牵头抓落实,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委主要负责人督查,并成立6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和督查,推进殡改。第三,落实责任人头。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殡葬管理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县、镇、村和村民小组四级干部的工作职责,实行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包户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做到死亡一人,火化一具,新建一坟,强挖一穴。第四,严抓党员干部殡改带头。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察机关印发的《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殡葬管理规定行为的党政纪处理意见》,对顶风作案不按规定落实火化、违规造坟的,对号入座,严肃处理,以此带动群众自觉落实殡改政策。第五,严密布控工作线头。镇村两级布放举报线人,发动社会各界监督、投诉和举报。第六,及时刹住违规苗头。各地各部门保持高压态势,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发现违规殡改苗头,一查到底,予以打击。第七,坚决堵住偷埋土葬源头。该县纪检、民政、国土、林业、医院、工商、人社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从打击“死人头”、丧事大操办、私自买卖墓地造坟行为源头抓起。第八,坚决端掉乱造新坟头。对“三道两区”和2006年以来的新造坟进行全面清理。至目前,全县发出殡改整改通知书170份,督查落实170宗;清理平坟复绿“三道两区”及2006年以来的坟墓639穴。第九,迅速建设殡改设施山头。该县殡仪馆已完成了选址、规划设计,进入报批阶段;县级公墓山正在紧锣密鼓地施工之中,8个镇公墓山正逐步完善,入葬率不断提高。第十,落实政策问责头头。制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把各级各部门的殡改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范畴,并按规定实行问责制,问责单位主要领导。对旬评比排名连续落后的镇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记者 廖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