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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专项整治占地毁林建坟
  • 2012-06-29 09:49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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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陆丰市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切实保护土地资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新坟不冒出来”。
  为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该市专门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墙报、专栏、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将清坟公告张贴到每一个自然村,大造舆论声势,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清坟行动期间,该市还组派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地清坟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三道两区”乱葬坟墓清理情况。
  该市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整治行动清理范围为2006年以后行政区域内违规建造的坟墓,该市行政区域内铁道、国道、省道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及城市周边区域、风景名胜区和市、县、镇、村主要干道视野范围内的坟墓,按照“平迁结合,以迁为主”的原则,采取移葬或平坟植树。该市还要求各镇、场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清理整治方案,界定清理范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属清理范围的坟墓数量、具体位置、坟主等造册登记,并在坟墓上作出清理标记。对逾期不移葬的坟墓,按无主坟处理,由各镇、场区组织干部职工和专业队伍采取平上不平下的方法,平掉坟头,植树绿化。(记者 李济超 特约通讯员 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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