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汕尾 > 专题专栏 > 殡葬改革宣传专栏
分享到:
致全市干部群众的一封信
  • 2012-05-29 05:34
  • 来源: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殡葬改革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一项社会变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倡导“文明殡葬”和“绿色殡葬”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从1998年推行殡葬改革以来,汕尾殡葬改革进展缓慢,相当部分干部群众受陈规陋习的影响,丧事大操大办,攀比阔气排场,大肆挥霍浪费,锣鼓喧天,招摇过市,不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给家庭、亲友和自己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损坏了汕尾城市文明形象。更为甚者,一些人利用丧葬大搞迷信活动,占地毁林建坟,致使植被被毁,汕尾的好山好水尽遭破坏,实在令人痛惜!乱埋乱葬既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也严重威胁到我们的生存空间,严重困扰着汕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汕委办〔2012〕21号),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工作,这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汕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合国情、市情,顺民心、民意,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好事。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维护全市人民的殡葬权益,我们强烈呼吁全市干部群众严格遵守殡葬改革政策,主要做到:严格执行死亡遗体一律火化,禁止偷埋土葬;严禁乱埋乱葬,火化后骨灰安放在骨灰楼(公墓山),禁止在公墓山外,用山地、林地、耕地(包括个人承包地和自留地)等违规建造坟墓;凡2006年1月份以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违规建造的坟墓一律迁移;办理丧事应遵守城市管理、环境、交通部门规定,严禁丧事大操大办,禁止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开设道场、抛撒迷信品和燃放鞭炮,禁止喇叭奏乐、敲锣打鼓。

  创建“生态汕尾、文明汕尾,绿色汕尾”,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也是全市人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推进殡葬改革,倡导厚养薄葬,任重道远,意义重大,需要全市人民积极参与,需要全市人民理解、配合和支持。希望全市人民坚持“文明、节俭、庄重”的原则,摒弃封建腐朽殡葬观念,移风易俗,丧事简办,从我做起,从造福子孙后代做起,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共同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汕尾作出积极贡献。

  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汕尾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