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改革的推动作用,根据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需要,经市供销社党组集体研究,并征得市财政局同意,拟使用该笔专项资金用于增持汕尾供销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股份、投资广东天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投资打造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支持陆河县布金村供销社升级赋能等四个方面,形成了2022年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改革专项扶持资金支出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24日-8月30日(7天)。如对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供销社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监督电话:0660-3326368
附件:2022年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改革专项扶持资金支出分配方案.docx
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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