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精品(汕尾)展销中心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深圳精品(汕尾)展销中心项目第二次公开遴选公告内容及有关规定,我部已完成深圳精品(汕尾)展销中心项目运营单位的遴选工作,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期: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1月29日止。
二、公示期限内,各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致电、书面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反映。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通信地址: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综合楼一楼),邮编:516600。
电子邮箱:sszhbbgs@126.com
联系电话:0660-3696016
附件
深圳精品(汕尾)展销中心项目遴选结果
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 汕尾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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