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281号)、《汕尾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稳外贸(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汕商务函〔2023〕20号)精神,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稳外贸有关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办函〔2023〕39号)有关要求,制定“汕尾市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7日-5月9日(共7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汕尾市商务局
地 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80号
联系电话:0660-3385600
邮 箱:swswjhk@126.com
附件:汕尾市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项目分配方案.pdf
汕尾市商务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