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中欧班列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4〕26号)文件精神,初步确定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中欧班列事项)拟入库项目清单,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尾市商务局(口岸管理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即日至2024年9月6日(共3天)
受理单位:汕尾市商务局
单位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80号
联系电话:0660-3361750
电子邮件:swsw660@163.com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入库项目申报表.xls
汕尾市商务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