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汕尾老字号”参评单位初审情况的公示
为落实《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促进汕尾老字号传承与发展,市商务局印发了《开展第二批“汕尾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参评并组织报送了参评材料。
经市商务局根据《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及《方案》初审,从送审的50家参评单位中初选出31家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专家对企业形式评审及实体审核(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方式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汕尾市商务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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