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举办开展2024汕尾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对活动期间内购买规定内汽车、家用电器等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补贴。为提升活动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批汽车、家电销售企业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活动销售企业申报条件
(一)新车销售企业。
1.汕尾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经营的汽车新车销售企业及大型汽车经销商(4s店)。
2.企业须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证照齐全、诚信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线下实体经营场所,经营状况良好,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承诺遵守活动规则。
3.有下列情形的企业,不支持参与消费券的发放: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或近三年内在商务、税务、公安等部门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它经商务部门审议不予支持的情况。
(二)家电销售企业。电商平台、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家电销售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好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汕尾市市内注册且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防疚相关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入选企业要作出承诺,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5.家电销售企业连锁门店可一并参加活动,以该家电销售企业总店名义统一报名,但仍需提供相关合法经营的资质证明。
二、报名所需材料
(一)新车销售企业。
1、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企业银行账户相关复印件;
3.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二)家电销售
1、家电以旧换新企业报名表;
2、企业及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销售网点统计表;
5、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注意: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新车销售、家电销售和回收企业,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于2024年7月15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2024汕尾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书面资料请送至汕尾市商务局。商务局将开展遴选工作并在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入选活动企业名单。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香城路80号市商务局
联系人:吴岱逊
联系电话:0660-3362706、18023158824
邮箱:sw3361183@163.com
汕尾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