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社会应急力量参与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参与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应急救援中的辅助作用,我局根据有关法规文件规定,起草了《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社会应急力量参与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在2023年6月7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至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电子邮箱:swyjj2022@126.com
联系人:刘炳钦,联系电话:0660-3879928。
通讯地址:市城区永和路北段汕尾市应急管理局4楼409室。
附件: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社会应急力量参与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社会应急力量参与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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