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拟确认海丰县日用杂品公司等2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公示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现场评审单位评审、定级组织单位审查等程序,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拟确认海丰县日用杂品公司、陆河县总汇烟花爆竹配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受理电话:3378922,电子邮箱:sw_whk@163.com,来信地址:汕尾市城区永和路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汕尾市烟花爆竹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名单(2家)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汕尾市烟花爆竹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名单(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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