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主要内容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汕尾市民政局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14日通过汕尾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汕尾市养老及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意见,期间共收到相关意见0条。
二、相关情况说明
《汕尾市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编制过程中,市民政局多次组织召开规划谋划会和基本思路座谈会,对全市养老及殡葬服务设施现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将《汕尾市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更名为《汕尾市养老及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变更名称后的专项规划内容并无变化。
汕尾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