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市金融局起草了《汕尾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今年初,省委印发《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提出以全省122个县(市、区)、1609个乡镇(街道)、2.65万个行政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市委印发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制定金融等配套支持政策。因此,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市金融局起草了《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提出我市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各项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质效,市金融局起草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两次发函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驻汕)有关单位、相关金融机构等单位意见,共收集意见4条,经研究,采纳4条。并于7月20日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告期结束,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7月2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来《关于<关于汕尾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复函》,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无修改意见。我局将该稿文件名由《关于汕尾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修改为《汕尾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8月7日,市司法局发来《关于对<汕尾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审查意见》,对该文无修改意见。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不断完善文稿,按程序呈报市政府审核,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金融局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三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工作安排,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围绕市委工作中心,着力破解资本要素保障短板,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以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为重要抓手,统筹全市金融资源,因地制宜、因县施策,打造一批产业强县,推动县域镇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倾斜县域基层,不断优化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配套服务,县域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镇村金融基础设施全覆盖,有效形成县域、中心镇多元化的产业金融要素保障。2023年末实现存款增幅10%,力争存款增速达到13%,余额为1200亿元;实现贷款增幅15%,力争贷款增速达到17%,余额为1150亿元;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到2025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75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150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500亿元,不良贷款率保持在1%以下等等。
(三)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实施信贷倍增工程,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力争到2025年底,农业发展银行汕尾分行贷款规模达到50亿元。到2025年底,实现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支持汕尾开发性金融项目资金不低于50亿元。完善商业银行基层金融服务机制,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结合自身实际拓宽“三农”、绿色、普惠专营服务和推动“百千万工程”信贷产品。强化农商银行立足县域、服务县域,深耕县域基层金融服务,为县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兴旺商圈和美丽圩镇作出地方法人银行新的更大贡献。支持地方类金融机构扬长避短,弥补传统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等小微市场主体的不足,提升县域信贷市场整体效率。二是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县域多元融资渠道。努力推动县域优质企业股改上市,2023年,全市新增上市后备企业5家,实现辖内上市企业零的突破。积极引导重点项目、上规模企业发债融资。支持国有企业提供发行债券等方式支持全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基建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以环品清湖为中心的城市开发、更新、改造升级。充分发挥“百千万工程”基金引导作用,加强与省级基金对接,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全市产业发展,推动全市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改革项目落地。三是强化金融服务乡镇发挥联城带村的区域中心作用。强化县镇村保险服务布局,不断优化和提升保险机构基层服务布局,下沉服务,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并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八大高危行业责任保险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水稻、生猪、能繁母猪、肉鸡等关系群众“米袋子”“菜篮子”的重要农产品保险品种覆盖面,开发推动区域产量、价格、收入、气象指数保险保障,创新农业保险品种,支持农业领域“保险+期货”业务发展。加大县级财政保费奖补力度,着力提高地方特色农产品、规模化水产养殖产品等保险覆盖面,服务“百千万工程”。丰富拓展移动支付应用场景,积极推动数字人民币推广试点,推进移动支付向乡镇地区下沉,推进乡镇基层移动支付全面普及应用。以专业镇、特色镇及乡镇集市为依托,强化金融服务,活跃专业镇和乡镇农贸的市场交易,努力打造乡镇商业圈,补齐乡镇金融服务短板弱项,提升乡镇涉农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全面落实镇村农户精准授信,全面铺开行政村“整村授信”工作,针对农户不同金融需求推出多样化的贷款产品,做精做优农村金融业务。四是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省级金融机构与我市合作,广泛开展县级政府及部门与金融机构党组织合作共建等党建活动。建立健全激励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机制,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强化金融人才交流培养。发挥金融机构丰富的金融人才资源作用,争取引入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行业金融高层次人才到汕尾县域工作,为汕尾金融多元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协调金融机构抽调优秀干部到市县“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及专班工作,充实县域、镇村(社区)金融工作力量,为“百千万工程”落地落实提供力量。从做大金融总量、丰富金融业态、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加强政银企合作、优化金融数字平台等方面,推动市场主体获得信贷便利化,打造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加强县域范围特别是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施策治理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营造经济主体能还愿还、金融机构敢贷愿贷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四、政策依据
1.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
2.关于印发广东省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金监〔202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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