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入2024年,有一份来自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的年终“捷报”: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1,连续9年排名全省第一;AQI达标率为98.6%,PM2.5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市5个国考断面和4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保持100%。
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可控,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全部实现辖区内无害化焚烧处置,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持续保持“一类”级别。
……
亮眼的成绩,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全面统筹和大力支持,体现了全市生态系统真抓实干、砥砺奋进的精神。
过去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加快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切实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助推汕尾全面实施“百千万工程”,为加快创建海陆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综合施策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3年,全市生态系统坚持精准科学治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
围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市强化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治理,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防治,对全市125家重点涉VOCs和NOx排放企业现场帮扶指导,推进涉VOCs企业进行低效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精准实施区域联防联控,落实“6个100%”措施,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启动并做好污染天气应对7次28天。加快推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网格化试点项目、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项目、机动车尾气遥感及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天地人车”监管体系,为我市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在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我市聚焦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印发《东溪河流域汛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工作方案》《2023年东溪河水质达标巩固工作成效考核方案》,组织签订《2023年度东溪水闸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巩固行动任务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加大攻坚力度。组织人员深入一线指导基层做好工程建设、水产养殖尾水管控、畜禽养殖巡查监管、闸站调度等工作。加快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排查河流超2200公里,排查水库湖泊291座。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深入开展“千吨万人”水源地排查,组织开展汕尾市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二期)工作,对我市重点流域内各主要支流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进行摸底调查,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类名录管理,加快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饮用水源保护水平。
在打好净土保卫战方面,我市持续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规范重点企业危险废物申报、转移计划备案管理。全力推进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截至目前,纳入监管平台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共计1519家。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印发《汕尾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动态监管。
从严执法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守护“生态家底”,汕尾更是具有“亮剑”精神和力度。2023年,紧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加强日常调度、督查督办等工作,对海水养殖污染等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出督办函、提醒函,督促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汕尾市整改任务15项,已基本完成6项,达到整改时序进度9项;涉汕尾市交办信访案件共102件,已办结99件,阶段性办结3件,办结或阶段性办结率100%。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问题整治,我市依托省生态环境量化监管系统、司法“两平台”组织开展“双随机”、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积极推动落实执法信息化,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服务水平,提高执法透明度。印发《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绿美生态”示范工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绿美生态”示范工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400人次,检查企业2387家次,立案60宗,下达处罚决定43宗,罚款金额378万元,查封扣押4宗,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宗。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办理力度,启动6宗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已成功索赔4宗,另外2宗在办理流程中。
与此同时,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等一系列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出动2088人次,检查企业585家次,发现环境风险隐患问题85处,已督导完成整改76处,其余正跟进督促企业整改中;行政处罚企业12家,处罚款人民币76.54万元。
绿色转型
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
深冬时节,行走在陆河山村,目之所及,一派苍翠,令人心旷神怡。
如何让生态财富成为经济财富?
2023年11月,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平台上,陆河县7个镇37个村林业碳普惠项目以成交价63.61元/吨竞价成功,售出约11.51万吨碳普惠减排量,带来700多万元的经济效益。这是广东省内首次以县为单位组团参与,也是截至目前涉及村庄最多的一次林业碳普惠交易项目。
过去一年,我市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强化准入引导,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依托“三线一单”应用平台引导规划制定、优化产业布局、科学项目选址。通过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保障机制,优化产业转移项目环评管理,引导产业有序转移、绿色发展。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快环评手续办理,为引进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让客商“进得来,留得住”。完成3个项目荐引,分别是颐年堂汕尾药膳生产基地项目、陆河沉香公园林下经济综合发展项目、海丰万亩田园大豆种植及深加工产业园生产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1亿元。对17大类44小类建设项目、已开展规划环评的汕尾高新区(红草片区)、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等3个园区内项目等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生态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百千万工程” “绿美汕尾生态建设” 和“明珠系列” 攻坚行动工作,融合推动“绿美+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绘就高质量发展靓丽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