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以及第97项的规定,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标准厂房不纳入环评管理。必要时进一步结合项目情况,径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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