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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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项目 |
建设单位: | 陆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陆丰市南塘镇后西村 |
环评机构: | 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146382.94m2,建设内容主要由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组成,包括垃圾接收、贮存与输送系统、焚烧系统、热能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等。项目配置3台400t/d的机械炉排炉,2台15MW的凝汽式汽轮机及2台15MW的发电机,建成后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生产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t(年处理生活垃圾量43.8万吨),年发电量1.5686×108kw·h。项目采用BOT方式运营,服务范围主要为陆丰市东部片区各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包括南塘镇、甲东镇、甲子镇、甲西镇、湖东镇、碣石镇、桥冲镇、陂洋镇、内湖镇、博美镇、金厢镇、八万镇及华侨管理区等。项目劳动定员85人,3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627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21.74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主要影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废气以及设备清洗废水;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扬尘和尾气;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其它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 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降低噪声污染;采取洒水、遮盖、设置围栏等措施降低扬尘;设置集水池、沉砂池、临时旱厕等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绿化和降尘,粪渣委托环卫部门清掏;生活垃圾及一些施工废弃边角料等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营运期 主要环境影响:废气有烟气焚烧炉烟气、垃圾贮存系统及渗沥液处理站臭气。废水有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厅冲洗废水、车间清洁冲洗废水、垃圾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除盐水制备设备反冲洗废水、办公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水废水、雨季的初期雨水等。固废有飞灰、炉渣、废金属、废布袋、渗滤液废水站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废抹布、柴油储罐罐底油泥、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 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置烟气,烟囱高度80米;垃圾贮存系统设置为密闭、负压,用风机将臭气抽向焚烧炉、渗沥液处理站的恶臭气体构筑物(调节池、厌氧池)均加盖密闭,将恶臭气体引至垃圾贮存系统一并抽至焚烧炉。配套建设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预处理+厌氧反应器UASB+一级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的处理工艺,设计能力350t/d,含事故池1400m3)、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缺氧池+外置式MBR膜系统”的处理工艺,设计能力120t/d)、循环水再生处理系统(过滤-超滤-反渗透),各类污水经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飞灰用螯合剂+水泥固化处理后,根据检测结果若为危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送规划建设的填埋场填埋;炉渣、废金属收集外运进行综合利用,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焚烧处理,烟气净化系统产生分废布袋、脱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柴油罐废油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24份,回收24份;发放个人调查表280份,回收280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96.1%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2.8%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无所谓,1.1%的个人受访者表示反对。反对意见(3份)表示在项目做好环保设施,减少环境影响,控制风险情况下,对项目建设持反对态度。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