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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楼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7-07-13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713日至201771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楼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卫生院

建设地点: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后山头

环评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36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45.4平方米,拟建一栋5层公共卫生服务楼(本报告表评价项目不含X光机等核技术利用类项目),设置预检登记区、接种室、观察室、候诊厅、儿童保健室、冷藏室、体检门诊中心、电教机房、慢病健康管理室、重性精神病管理室、肺结核病健康管理室、健康教育办公室、健康教育室、卫生监督协管室、中医药健康管理室、孕产妇健康管理室、0-6岁儿童健康管理室、健康档案室、管理室、资料室、会议室和休息室等。项目不设置病床位,预计每天接诊40人次。项目总投资为5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作场地洒水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2.运营产生的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MBR膜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达标后外排。

3.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吸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项目运营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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