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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6日至3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6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批复文件

1

广东省陆丰市陂洋镇石头山石场新建设项目

陆丰市亨盛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陂洋镇陂沟村石头山

2022年6月30日

汕环审〔2022〕20号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省陆丰市陂洋镇石头山石场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660-3348879,传真:0660-3320382。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夏楼美段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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