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
2018年,全市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落实,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规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陆河县、城区、华侨管理区获得良好档次,陆丰市、海丰县、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获得合格档次。希望各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直面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汕尾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附件:2018年度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
汕尾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附件
2018年度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责任暨
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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