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陆丰市湖东平安渔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2622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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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陆丰市湖东平安渔港工程 |
建设单位 |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
建设地点 | 陆丰市湖东镇长湖村西侧海域 |
环评机构 | 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陆丰市湖东平安渔港工程项目位于陆丰市湖东镇长湖村西侧海域,其中心地理坐标为22°48′25.996″N,115°56′47.327″E,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工程、临时纳泥围堰工程以及渔港管理工作站400平方米和港区消防设施1项,港池航道疏浚所在海洋功能区为田尾山—石碑山农渔业区,渔港管理工作站位于港池西岸陆地上。其中疏浚工程主要为港池航道疏浚工程,疏浚面积约27.1488万平方米,设计底高程为-2.6米(1985 国家高程),疏浚开挖边坡为1:3,疏浚工程量为94.657万立方米;临时纳泥围堰工程主要包括临时便道100m以及建设纳泥围堰长度984.4米。在港池西岸建设渔港管理工作站1座,占地面积189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共两层,首层设大厅、资料室和管理用房,二层设管理用房。 项目港池航道疏浚清淤位于田尾山—石碑山农渔业区,总用海面积27.1488公顷,不占用岸线。根据施工进度安排,项目设计工期为10个月,考虑到天气或特殊情况不能施工情况,项目申请用海期限为1年。本项目总投资3595.2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海洋水文动力环境影响 港池疏浚工程实施后改变了港池内的潮汐通道,港池内水流流态变化较大,口门外水动力环境变化幅度相对较小。 (二)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 冲淤变化较大的区域主要位于港池内,口门处由于口门的拓宽会产生冲刷,冲刷厚度在0.15m以内,疏浚工程实施后港池内最大回淤厚度在0.22m以内。 (三)海水水质影响 疏浚及溢流施工作业过程产生的悬浮泥沙将给周边水域带来一定的污染。由于施工面积不大,影响范围有限,所产生的影响是暂时和局部的,加之悬浮泥沙具有一定的沉降性能,随着施工作业的结束,悬浮泥沙将慢慢沉降,工程海区的水质会逐渐恢复原有的水平。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施工期废水均不直接排放入海,对海洋环境影响不大;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能得到有效的收集处理,均不直接排放项目入海,项目运营期对周边海水水质影响不大。 (四)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影响 项目水域疏浚,生态修复堤占用海域,尤其对底栖生物和潮间带生物的影响是最大的,生态修复堤所在海域大部分底栖生物和潮间带生物将被铲除、掩埋、覆盖,除少数能够存活外,绝大多数将死亡,导致生物资源损失。施工产生的悬浮物对浮游生物、游泳生物和鱼卵仔鱼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经计算,本工程造成的生态损失总赔偿总额为66.47万元。本项目施工时虽会带来一定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 (五)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船舶、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燃油尾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等,将在短期内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渔港管理工作站建设、混凝土拌合、块石、砂、建设材料装卸、堆放和运输、建筑垃圾堆放和运出、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行驶等都会产生的少量扬尘,且项目陆域施工规模不大,施工时间短,施工扬尘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长久的影响。 (六)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会对其周围的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在施工场地边界噪声级将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从预测结果来看,绞吸式挖泥船挖泥时的噪声影响最大,其瞬时噪声在152米范围内超过70dB(A),而其他的施工机械在28.5米的衰减距离就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七)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经有效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及人群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八)环境风险 项目不可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风险,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治理措施为: 施工扬尘:选用带密闭盖的运输车辆,运输时装载不宜太满,加盖运输,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严禁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振漏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车辆出工地时,应将车身特别是车轮上的泥土洗净。经常清洗运载汽车的车轮和底盘上的泥土。主要施工道路应硬化,对于施工现场道路等公共区域,配备洒水降尘设备,进行清扫。要求施工区配备或租用一辆洒水车。合理规划布置施工场地,施工生活区应布置在上风向,砂石场、水泥和砂石料拌和站布置在下风向。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在围挡外粘贴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施工场地及时采用围栏、覆盖、固化、绿化等有效措施。施工单位应将运输中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及建筑水泥盖好。 燃油尾气:对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机械、施工设备、施工船舶进行管理,检查合格的机械、设备、船舶才能进入施工场地作业;采用符合标准的低含硫燃料油;定期对施工机械、施工设备、施工船舶进行维护,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为: 悬浮物:水域疏浚、基槽开挖过程中要求配备GPS全球定位系统,准确确定挖泥位置,从而可以减少疏浚、基槽开挖作业中不必要的超深、超宽的疏浚开挖的土方量。施工期间应严格将施工范围控制在用海范围内,严禁超限施工。绞吸船对疏浚泥沙绞吸输送至纳泥区过程中,应定期对输泥管、绞吸船及二者的连接点处进行维修检查,所有输泥管线质量应可靠,禁止使用破旧管。为了减少纳泥区溢流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执行先围后填的施工方案,并防止泥浆水越过围堰外溢进入项目周围海域造成污染。吹填管线布置时尽可能远离排水口,尽量延长泥浆流程,创造较好的沉淀条件。吹填管线管头通过排架支撑伸入吹填区内,以减少对围堰的冲刷。纳泥区吹填时先在纳泥区溢流口内设置围堰,围堰内侧敷设土工布,排水口内设防污帘。纳泥区的抛泥需尽快予以静置沉降,必要时加入絮凝沉降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测,并对纳泥区溢流口流出液的浓度的变化进行监测。 生活污水:港池疏浚期间,临时租用项目附近的牙溪村民房作为项目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牙溪村民房厕所、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运输车运输至就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待船舶靠岸后,用污水泵抽到市政污水运输车,运输车运输至就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放入海。 含油污水:禁止向海域排放未经处理的含油污水。加强施工船舶自身的防污管理,含油污水经船舶含油污水收集舱集中收集,施工船舶靠岸后,含油污水用泵抽到专用运污船上交有资质单位进一步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做好接收污染物的记录,以备核查。 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为: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船舶和车辆,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船舶、车辆和施工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如发电车等),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路线尽量绕开周围的村庄、学校、医院等:穿越集中区禁止任意鸣笛,维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降低运行噪声。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为: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针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疏浚泥沙采取的环保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方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能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位置处置。疏浚的泥沙,淤泥开挖吸起后直接通过导管陆抛至临时陆域吹填纳泥区,用于项目后期建设自用,做好过程控制,禁止泄漏入海。其余疏浚土考虑资源合理化利用,由当地政府部门拍卖出售疏浚泥沙,销售收益纳入地方财政管理。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水污染物主要为渔港管理工作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新建污水管道,收集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渔港管理工作站周边绿化灌溉。 运营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渔港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在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时,应充分注意到附近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港池航道疏浚施工时应尽量避开保护生物和主要经济鱼虾类的主要繁殖育苗季节,从而优化施工进度计划。为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的渔业资源,项目扰动海域较大的疏浚作业应安排在每年的6月至次年3月施工。 ②生物栖息地的保护措施 对水生物栖息地造成影响的作业主要为疏浚施工引起的底质扰动和泥沙再悬浮等。施工作业应预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安排好挖掘位置和进度,在限定的施工范围内作业,减少对生物栖息的底质环境的扰动强度和范围,尽量减少对底栖生物的影响。 ③减少悬浮泥沙污染措施 施工应严格按照交通部《港池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和《水域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执行。根据工程施工计划,疏浚施工时,选用合适的、排污少的施工设备、机械进行作业,为减少其施工活动的影响程度、范围和时间,施工单位应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对疏浚开挖的速度进行适当的控制,减少淤泥散落海中。施工中采用GPS定位系统,进行疏浚开挖的测量定位,根据不同的地面高程及开挖深度进行分段分层控制推进,准确确定需疏浚的位置,减少疏浚作业中不必要的超挖泥量。在施工过程中需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长期处于正常状态,发生故障后应及时修复。开挖的疏浚泥沙应在纳泥区内尽快予以静置沉降,必要时加入絮凝沉降剂。此外,应有专人监督管理疏浚、吹填过程的环保问题,应保证输泥管道接口的严密性,防止泥浆由接口处喷洒。作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杜绝输泥管道断裂发生泥浆泄漏。 溢流口SS控制措施:设置分隔围堰,增大吹填点至溢流口的距离,加大泥浆在纳泥区区流程,减缓流速,增加水力停留时间,提高沉淀效果,降低出水口水的悬浮物浓度。 ④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建议施工单位制定有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奖惩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⑤为减小对水生动物的干扰,应对水下噪声加以控制。对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应在作业开始初期只发出轻声,待水生动物避开后才进入正常的施工工作。另外,也可以控制船舶的发动机噪声和其他设备的噪声。 ⑥项目施工将对工程区域内的海洋生物资源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建设单位应按照“损失多少,补偿多少”的生态补偿原则予以补偿,通过生态补偿的措施达到减小工程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 ⑦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施工期间安排受过训练的人员进行观察:观察到附近海域无哺乳类保护生物活动方可开工,施工前如发现后及时驱赶;施工期间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进行驱赶;采取超声波等措施将其驱赶至安全区域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间,一旦发现哺乳类保护生物,船舶应及时避让。因施工不当引起保护生物死伤,应按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赔偿。在施工期间过往和进出港区船只尽量慢速航行,以防螺旋浆碰撞保护生物致死或受伤。 ⑧施工期间,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船舶污水收集舱收集,待船舶靠岸后,用污水泵抽到市政污水运输车,运输车运输至就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含油污水经船舶含油污水收集舱集中收集,船舶靠岸后,含油污水用泵抽到专用运污船上交有资质单位进一步进行处理;船舶生活垃圾待船舶靠岸后,与陆域生活垃圾一起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接收处理。同时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便于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使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 ⑨运营期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渔港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新建污水管道,收集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渔港管理工作站周边绿化灌溉;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项目运营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不直接排放入海,不会对海洋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对项目附近的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进行跟踪监测,掌握海洋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评估认为,《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