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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赴城区新港街道召开《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宣贯会

发布日期:2024-08-14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为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8月1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执法人员赴城区新港街道对《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适用进行宣贯。城区新港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第三方技术单位、水产养殖单位共15家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技术人员向各参会水产养殖单位负责人针对性介绍《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中污水排放控制指标、排放限值、监测、实施与监督等要求,引导各单位开展养殖尾水自行监测,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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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后,城区分局联合新港街道、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水产养殖单位开展现场指导,督促各单位强化尾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并完善运维台账,确保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下来,城区分局将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继续会同城区有关部门科学指导水产养殖单位尾水治理工作方法,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致力打造优美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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