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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省对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2024-05-07 10:39 来源: 省发改委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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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83号)规定,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门票价格的政策标准是: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上述规定对青少年等给予票价优惠。此外,游览参观点不得以各种理由区别本地与外地游客、境内与境外游客,设置不同门票价格或给予不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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