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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林业局2023年义务植树项目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结余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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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的有关要求,汕尾市林业局2023年义务植树项目88万元调整至市林业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美汕尾)工业大道西林分林相优化提升示范带建设项目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调整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汕尾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3324172;nyk3324172@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市林业局2023年义务植树项目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结余资金情况表.xlsx
汕尾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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