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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项目报备及区域绩效目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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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的有关要求,汕尾市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第二批)报备项目及区域绩效目标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汕尾市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报备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汕尾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3324172)
附件1.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报备明细表.xlsx
附件2.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汕尾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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