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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储备遴选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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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汕尾市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储备遴选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汕尾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3324172;nyk3324172@163.com)
汕尾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汕尾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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