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部署,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汕尾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建议项目范围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围绕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锚定“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结合汕尾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地方立法权限领域。
二、立法建议项目要求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和公民应当写明立法建议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依据,以及拟规范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有条件的可以提供草案文本、论证报告或者附送有关资料。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
四、征集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达,并请注明建议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汕尾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15室),邮编:516600,电话:0660-3827363,传真:0660-3828626,电子邮箱:swfgwbgs@163.com。
特此公告。
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