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健全人才住房管理机制,完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汕尾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拟了《汕尾市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9月1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反馈。
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建设路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5室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电话:0660-387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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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汕尾市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