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尾市积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出台全市首部农村建房领域地方性法规《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实行农村宅基地建房联审联办工作机制,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农房建设管理从失管无序向规范有序转变。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较多难点堵点,阻碍了农房管控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是村庄规划较为滞后。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农村建房的法定依据,但目前全市已经县一级政府批准村庄规划的仅有95个村,大多数村仍在规划中。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时,按照住宅建设同时满足五种情形(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与现状农村居民点相邻成片、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河湖管理范围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视作符合村庄规划来执行,这虽是临时解决宅基地用地布局和规划许可不受村庄规划编制影响的有效办法,但存在较大局限性,不利于乡村长期整体发展。
二是未能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审批。镇街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机制和受理窗口需进一步健全,根据前期调度情况,海丰县海城镇、城东镇、黄羌林场等3个镇场尚未健全“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部分地方受建设用地指标紧缺等现实条件限制,以及对农村建房相关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未能严格按照《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规定时限进行审批,审批进度缓慢、时间过长,特别涉及占用耕地需进行农转用时,耗时较长且没有准确的办理时长,导致出现未批先建或抢建问题。审批效率需进一步提高,截至2024年6月底,全市累计收到宅基地申请7023宗、申请面积约1050亩,累计审批宅基地4741宗、审批面积约717亩,审批率67.5%。
三是宅基地用地供需矛盾突出。汕尾市农村建房需求大,原有宅基地基本分光,新增宅基地建设用地少,供需矛盾较为突出,难以满足村民新建住宅用地需求。比如,陆丰市2024年宅基地需求户数33409户,需求面积6012.32亩,但批准的新增宅基地农转用指标只有800亩。另外,部分乡镇老旧宅基地在“三清三拆”后,因荒废长草或种植蔬菜树木等原因,自然资源第三次国土调查将其认定为耕地、林地等,导致原有清拆房屋无法确认其宅基地权限。
四是农房风貌管控有待提升。各地多是转发广东省农房设计方案图集供村民建房免费使用,但图集有限,满足不了建房村民多样化需求,村民采用农房设计通用式样图集意愿不高,更愿意按个人喜好风格建设,部分人存在攀比好胜心理,盲目追求房屋豪华高大,乡村风貌整体不够协调。新建农房带图报建率低,乡镇缺少规划设计和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有工作人员不具备审核查设计图集的能力,难以开展带图审批验收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控,推动农房风貌不断提颜增质,仍需在以下几方面综合施策、持续发力。
一要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完善各地各有关部门管理制度,梳理简化原址重建等申请审批流程,落实联审联办工作机制,加强县级有关部门与镇街联合执法力度,畅通规划实施、用地建房申请审批、农房质量安全、执法监督等全链条各环节,合力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部门间各类数据共享与整合,实现“房、地、人”等信息的高度集中,为地方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撑。
二要强化村庄规划对乡村建设的引领和管控。结合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统筹安排乡村地区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确保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农房建设规划的全域管控。
三要加强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制作推广。结合地方特色,加快编制并推广使用《汕尾市农房设计通用样式图集》,提供符合汕尾实际的、具有本土特色的多种类型农房设计通用图集供不同需求的村民选择使用,以满足广大群众对改进居住条件以及外观风貌相协调的需求。
四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多形式、多载体、有重点、经常性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提高依法依规用地建房的意识。加强乡村建设工匠技术培训,增强工匠按规建设的意识和自觉,引导社会企业积极参与,提供技术帮扶,推动提升农村建房质量。(市农业农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