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基金函字〔2024〕43号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4〕23号,简称指南),截至2024年8月5日17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4年度气象联合基金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68家依托单位申报项目170项,其中面上项目161项,重点项目9项。
经省基金委形式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2024年度气象联合基金项目拟受理158项(面上项目151项、重点项目7项);拟不予受理12项(面上项目10项、重点项目2项)。
本次形式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申请人在职证明不符合要求;(2)合作协议不符合要求;(3)申报书查重超过(含)40%,涉嫌一稿多报、抄袭。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分别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和“申报管理—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及原因。如对拟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请项目申请人于8月15日17时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评估材料),依托单位对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线上填写审查意见后提交至省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终审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中更新,请8月20日后查看。
联系方式:020-87567835、020-87567792
邮箱:skjt_sjjwpsk@gd.gov.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