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市政府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我市发生的多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安委会组成4个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水上交通、海洋渔业、旅游安全、建筑施工、消防和学校安全、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安全进行专项督查组。检查时间从7月17日至31日。
本次督查采取不听取汇报(督查地区、部门按照督查内容提供书面材料),直接到现场实地检查资料、台账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督查。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检查情况。重点围绕今年以来各县(市、区)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开展督查。二是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消防、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海洋渔业、学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督查生产经营企业贯彻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并通过抽查企业倒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