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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4月25日16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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