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11月7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宣讲团宣讲报告会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举行。党的二十大代表,省委宣讲团成员,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作专题宣讲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逯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郑海涛,市委副书记林少文出席会议。
报告会上,戴运龙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题作专题辅导宣讲,从党的二十大的主题、主要成果,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应对风险挑战等七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了准确阐释和深入解读。与会人员认真倾听,仔细记录。大家一致认为,宣讲报告站位高远、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论述深刻,既有理论深度和广度,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是一次很好的辅导和有力推动。
逯峰在主持报告会时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省委宣讲团来汕尾宣讲为契机,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要在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上见真章,坚持带头示范学、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把准吃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在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上见真章,全面加强学习培训、加强理论宣讲、加强新闻宣传,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的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多层次宣讲,强化全媒体报道、互动式传播、故事化表达,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在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上见真章,结合汕尾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着眼长远及早谋划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举措,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汕尾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报告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县(市、区)。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直(含驻汕)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宣讲团成员等参加会议。
会后,戴运龙深入到市城区凤山街道凤翔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幸福食堂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基层党员干部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勉励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带领广大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完成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懈奋斗,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