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调整实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粤政数〔2024〕3号)要求,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有关目录项目作进一步调整细化扩充,形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反映。
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修订。
附件: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汕尾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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