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管道燃气行业管理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管道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汕尾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1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汕尾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我局。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5日。
二、反馈意见途径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汕尾市城区建设路1号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和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邮政编码:516600,联系电话:0660-3325656),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尾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箱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wszjjrxk@163.com。
附件:《汕尾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