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汕尾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xk3327484@163.com,邮件标题请标注“《汕尾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汕尾市城区建设路1号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邮政编码:516600,联系电话:0660-3327484),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尾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汕尾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公示稿)》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