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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网络

林木覆盖率

  年降水量400mm以下的城市,林木覆盖率达25%以上。

  年降水量400mm-800mm的城市,林木覆盖率达30%以上。

  年降水量800mm以上的城市,林木覆盖率达35%以上。

  湿地及水域面积占国土总面积10%以上的城市,林木覆盖率达25%以上。

城区绿化覆盖率

  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城区树冠覆盖率

  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下辖的县(市)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0%以上。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以上。

城区林荫道路率

  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路率达60%以上。

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

  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

乡村绿化

  乡镇道路绿化率达70%以上,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美化。

道路绿化

  铁路、县级以上公路等道路绿化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

水岸绿化

  注重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

农田林网

  重要水源地绿化

  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

森林健康

树种多样性

  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乡土树种使用率

  城区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

苗木使用

  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

生态养护

  避免过度人工干预,注重森林、绿地土壤的有机覆盖和功能提升,城区绿地有机覆盖率达60%以上。

森林质量提升

  注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0%以上,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

动物生境营造

  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食源蜜源植物,大型森林、湿地等生态斑块通过生态廊道实现有效连接。

森林灾害防控

  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资源保护

  划定生态红线。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

  生态福利

城区公园绿地服务

  公园绿地500m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80%以上。

生态休闲场所服务

  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20km服务半径对市域覆盖达70%以上。

  公园免费开放

  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

乡村公园

  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以上,每个村庄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以上。

绿道网络

  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km以上。

生态产业

  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生态文化

生态科普教育

  所辖区(县、市)均建有1处以上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在城乡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

生态宣传活动

  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市级活动5次以上。

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科学到位,保护率达100%。

市树市花

  设立市树、市花。

公众态度

  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

组织管理

建设备案

  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正式备案2年以上。

规划编制

  编制规划期限10年以上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批准实施2年以上。

科技支撑

  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专业技术队伍健全,技术规程完备。

示范活动

  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

档案管理

  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汕尾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转载自“汕尾创森”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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