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惠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办理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等两起施工图审查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
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局在检查中发现,广东惠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在受理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在受理碧桂园国际商业中心二区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线上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履职和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责任,现将两起施工图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广东惠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审查的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情况
1.2020年4月,我局下发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全市审图机构启用数字化审图,但广东惠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9月2日出具的陆河看守所迁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合格书》未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实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进行数字化审图。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图审查时提供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但该公司在未收到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受理了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项目审图业务。
3.对广东惠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过程记录表》原件进行复查时,发现填写不够严谨,比较随意,涂改较多,封面没有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等问题。
(二)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审查的碧桂园国际商业中心二区工程项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存在问题情况
1.地下室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池;
2.地下一层充电车位防火分区内未设置泡沫-水喷淋系统;
3.地下一层发电机房未设置自动灭火设施;
4.地下室第二防火分区一单元内未设置安全疏散出口;
5.地下一层第二防火分区一单元充电车位不应超出20个;
6.地下一层B3轴交BE至BL轴、B9轴交AD轴合用前室通往汽车库的防火门未设置甲级防火门;
7.地下二层AD至BA轴交A16轴、BE至BL轴交B3轴、AC至AD轴交A15轴合用前室通往汽车库的防火门未设置甲级防火门;
8.地下一层第五防火分区处客梯与疏散通道未设置墙体,第二防火分区处疏散通道与排风机房未设置墙体;
9.地上一至四层剪刀楼梯不应共用防烟前室;
10.地上一至四层空调机房不应与机械加压送风机房共用一室;
11.屋面未设置消防电梯机房。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汕府〔2019〕34号)精神,把人防、消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履行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切实落实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要求,确保各类建设工程安全。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高度重视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在后续项目受理中如再发生类似的问题,企业将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并进行相应处罚。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9日